明行足的行是指行為。[1] 有行、無行的行是心的面向,指的是慫恿、煽動、激起。[2] 行蘊的行是心所的面向,指的是除了受蘊、想蘊、識蘊之外的其他各種心的活動 [3] (從阿毗達摩的定義, 有 50 種屬於行蘊的心的活動)。 諸行無常的行是指由因緣而生的事物(有為法)。[4] 參考資料: [1] 中部 53 經 [2]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(2015中譯修訂版), p14 [3]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(2015中譯修訂版), p5 [4] 雜阿含 463 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