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○四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為汝等說法,初、中、後善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梵行清白。諦聽,善思,有六六法。
何等為六六法?謂六內入處、六外入處、六識身、六觸身、六受身、六愛身。
何等為六內入處?謂眼入處、耳入處、鼻入處、舌入處、身入處、意入處。
何等為六外入處?謂色入處、聲入處、香入處、味入處、觸入處、法入處。
云何六識身?謂眼識身、耳識身、鼻識身、舌識身、身識身、意識身。
云何六觸身?謂眼觸、耳觸、鼻觸、舌觸、身觸、意觸。
云何六受身?謂眼觸生受、耳觸生受、鼻觸生受、舌觸生受、身觸生受、意觸生受。
云何六愛身?謂眼觸生愛、耳觸生愛、鼻觸生愛、舌觸生愛、身觸生愛、意觸生愛。
若有說言眼是我,是則不然。所以者何?眼生滅故,若眼是我者,我應受生死,是故說眼是我者,是則不然。
如是若色、若眼識、眼觸、眼觸生受若是我者,是則不然。所以者何?眼觸生受是生滅法,若眼觸生受是我者,我復應受生死,是故說眼觸生受是我者,是則不然,是故眼觸生受非我。
如是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受非我。所以者何?意觸生受是生滅法,若是我者,我復應受生死,是故意觸生受是我者,是則不然,是故意觸生受非我。
如是,比丘,當如實知眼所作、智所作、寂滅所作,開發神通,正向涅槃。
云何如實知見眼所作,乃至正向涅槃?如是,比丘,眼非我,若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,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亦觀察非我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,是名如實知見眼所作,乃至正向涅槃,是名六六法經。」
計意是我: 觀察意識也是因緣所生。由前一個意識生成下一個意識,剎那變化。可先從觀色入手。(三○五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為汝等說法,初、中、後善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梵行清白,所謂六分別六入處經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
何等為六分別六入處經?謂於眼入處不如實知見者,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,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不如實知見;不如實知見故,生染著。
如是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若法、意識、意觸、意觸因緣生受,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不如實知見;不如實知見故,生染著。
如是染著相應、愚闇、顧念、結縛其心,長養五受陰,及當來有愛,貪、喜悉皆增長,身心疲惡,身心燒然,身心熾然,身心狂亂,身生苦覺;彼身生苦覺故,於未來世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憂、悲、惱、苦悉皆增長,是名純一大苦陰聚集。
諸比丘,若於眼如實知見,若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,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如實知見;如實知見故,於眼不染著。
如是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法如實知見,若法、意識、意觸、意觸因緣生受,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如實知見;如實知見故,於意不染著。
不染著故,不相雜、不愚闇、不顧念、不繫縛,損減五受陰,當來有愛、貪、喜、彼彼染著悉皆消滅,身不疲苦,心不疲苦,身不燒,心不燒,身不熾然,心不熾然,身覺樂,心覺樂;身心覺樂故,於未來世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憂、悲、惱、苦悉皆消滅,如是純大苦聚陰滅。
作如是知、如是見者,名為正見修習滿足,正志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,前說正語、正業、正命清淨修習滿足,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足。
八聖道修習滿足已,四念處修習滿足,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覺分修習滿足。
若法應知、應了者,悉知、悉了。若法應知、應斷者,悉知、悉斷。若法應知、應作證者,悉皆作證。若法應知、應修習者,悉已修習。
何等法應知、應了,悉知、悉了?所謂名色。
何等法應知、應斷?所謂無明及有愛 (有愛: 對存在的渴愛)。
何等法應知、應證?所謂明、解脫。
何等法應知、應修?所謂正觀。
若比丘於此法應知、應了,悉知、悉了。若法應知、應斷者,悉知、悉斷。若法應知、應作證者,悉知、悉證。若法應知、應修者,悉知、悉修,是名比丘斷愛結縛,正無間等,究竟苦邊。諸比丘,是名六分別六入處經。
(三○六)
時,有異比丘往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,我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作是念:『比丘云何知、云何見而得見法?』」
爾時,世尊告彼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有二法。何等為二?眼、色為二……」如是廣說,乃至「非其境界故。」所以者何?眼、色緣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俱生受、想、思,此四無色陰 (四無色陰: 指受、想、行、識)、眼、色,此等法名為人,於斯等法作人想、眾生、那羅、摩[少/兔]闍、摩那婆、士夫、福伽羅、耆婆、禪頭。
又如是說:『我眼見色,我耳聞聲,我鼻嗅香,我舌嘗味,我身覺觸,我意識法。』
彼施設又如是言說:『是尊者如是名、如是生、如是姓、如是食、如是受苦樂、如是長壽、如是久住、如是壽分齊。』比丘,是則為想,是則為誌,是則言說,此諸法皆悉無常、有為、思願緣生;若無常、有為、思願緣生者,彼則是苦。
又復彼苦生,亦苦住,亦苦滅,亦苦數數出生,一切皆苦。
若復彼苦無餘斷,吐、盡、離欲、滅、息、沒,餘苦更不相續,不出生,是則寂滅,是則勝妙。
所謂捨一切有餘、一切愛盡、無欲、滅盡、涅槃。
耳、鼻、舌,身觸緣、生身識,三事和合觸,觸俱生受、想、思,此四是無色陰,身根是色陰,此名為人……」如上說,乃至「滅盡,涅槃。」緣意、法,生意識,三事和合觸,觸俱生受、想、思,此四無色陰、四大,士夫所依,此等法名為人……」如上廣說,乃至「滅盡、涅槃。」若有於此諸法,心隨入,住解脫不退轉,於彼所起繫著,無有我。比丘,如是知、如是見,則為見法。
(三○七)
時,有異比丘往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,我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作是念:『比丘云何知、云何見而得見法?』」
佛告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有二法,眼、色,緣生眼識……」如上廣說。「尊者,如所說偈:
「眼色二種緣, 生於心心法,
識觸及俱生, 受想等有因,
非我非我所, 亦非福伽羅,
亦非摩[少/兔]闍, 亦非摩那婆,
是則為生滅, 苦陰變易法,
於斯等作想, 施設於眾生。
那羅摩[少/兔]闍, 及與摩那婆,
亦餘眾多想, 皆因苦陰生。
諸業愛無明, 因積他世陰,
餘沙門異道, 異說二法者。
彼但有言說, 聞已增癡惑,
貪愛息無餘, 無明沒永滅。
愛盡眾苦息, 無上佛明說。」
(三○八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諸天、世人於色染著愛樂住,彼色若無常、變易、滅盡,彼諸天、人則生大苦;於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染著愛樂住,彼法變易、無常、滅盡,彼諸天、人得大苦住。
如來於色、色集、色滅、色味、色患、色離如實知,如實知已,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,彼色變易、無常、滅盡,則生樂住;於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如實知,如實知已,不復染著愛樂住,彼色變易、無常、滅盡,則生樂住。
所以者何?眼、色緣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緣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此三受集、此受滅、此受味、此受患、此受離如實知,於彼色因緣生阨礙,阨礙盡已,名無上安隱涅槃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,意法緣、生意識,三事和合觸,觸緣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受集、受滅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如實知,如實知已,彼法因緣生阨礙,阨礙盡已,名無上安隱涅槃。」
爾時,世尊而說偈言:
「於色聲香味, 觸法六境界,
一向生喜悅, 愛染深樂著。
諸天及世人, 唯以此為樂,
變易滅盡時, 彼則生大苦。
唯有諸賢聖, 見其滅為樂,
世間之所樂, 觀察悉為怨。
賢聖見苦者, 世間以為樂,
世間之所苦, 於聖則為樂。
甚深難解法, 世間疑惑生,
大闇所昏沒, 盲冥無所見。
唯有智慧者, 發朦開大明,
如是甚深句, 非聖孰能知,
不還受身者, 深達諦明了。」
阨礙: 指貪愛、染著 (見 三○九 經).(三○九)
爾時,尊者鹿紐來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,如世尊說,有第二住 (與伴同住,在此經意指和貪愛染著之心同住),有一一住 (獨住)。彼云何第二住?云何一一住?」
佛告鹿紐:「若眼識色可愛、樂、念、可意,長養於欲;彼比丘見已,喜樂、讚歎、繫著住,愛樂、讚歎、繫著住已,心轉歡喜,歡喜已深樂,深樂已貪愛,貪愛已阨礙。
歡喜、深樂、貪愛、阨礙者,是名第二住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
鹿紐,有如是像類比丘,正使空閑獨處,猶名第二住。所以者何?愛喜不斷不滅故,愛欲不斷、不知者,諸佛如來說第二住。
若有比丘,於可愛、樂、念、可意,長養於欲色;彼比丘見已不喜樂、不讚歎、不繫著住,不喜樂、不讚歎、不繫著住已,不歡喜,不歡喜故不深樂,不深樂故不貪愛,不貪愛故不阨礙。
不歡喜、深樂、貪愛、阨礙者,是名為一一住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
鹿紐,如是像類比丘,正使處於高樓重閣,猶是一一住者。所以者何?貪愛已盡、已知故,貪愛已盡、已知者,諸佛如來說名一一住。」
(三一○)
爾時,尊者鹿紐來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善哉,世尊,為我說法,我聞法已,當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乃至自知不受後有。」
佛告鹿紐:「若眼見可愛、樂、可意、可念,長養於欲之色;見已,彼說讚歎、繫著、欣悅,讚歎、繫著已,則歡喜集,歡喜集已則苦集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
鹿紐,若有比丘,眼見可愛、樂、可念、可意,長養於欲之色;見已不欣悅、不讚歎、不繫著,不欣悅、不讚歎、不繫著故,不歡喜集,不歡喜集故則苦滅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法亦如是說。」
爾時,尊者鹿紐聞佛說法教誡已,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乃至得阿羅漢,心善解脫。
不歡喜集: 出世間。學佛者會比較早醒過來。是否會因此而無法融入人群、社會? 若行菩薩道 (六度、慈悲喜捨),則仍可融入人群、社會。(三一一)
爾時,尊者富樓那來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面,白佛言:「善哉,世尊,為我說法,我坐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乃至自知不受後有。」
佛告富樓那:「善哉,善哉,能問如來如是之義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若有比丘,眼見可愛、可樂、可念、可意,長養欲之色;見已欣悅、讚歎、繫著,欣悅、讚歎、繫著已歡喜,歡喜已樂著,樂著已貪愛,貪愛已阨礙。
歡喜、樂著、貪愛、阨礙故,去涅槃遠。
眼見可愛、可樂、可念、可意,長養欲之色 → 見已欣悅、讚歎、繫著 → 歡喜 → 樂著 → 貪愛 → 阨礙 → 去涅槃遠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
富樓那,若比丘,眼見可愛、樂、可念、可意,長養欲之色;見已不欣悅、不讚歎、不繫著,不欣悅、不讚歎、不繫著故不歡喜,不歡喜故不深樂,不深樂故不貪愛,不貪愛故不阨礙。
不歡喜、不深樂、不貪愛、不阨礙故,漸近涅槃。
眼見可愛、可樂、可念、可意,長養欲之色 → 見已不欣悅、不讚歎、不繫著 → 不歡喜 → 不深樂 → 不貪愛 → 不阨礙 → 漸近涅槃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」
富樓那白佛言:「世尊,我已蒙世尊略說教誡,我欲於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。」
佛告富樓那:「西方輸盧那人兇惡、輕躁、弊暴、好罵。富樓那,汝若聞彼兇惡、輕躁、弊暴、好罵、毀辱者,當如之何?」
富樓那白佛言:「世尊,若彼西方輸盧那國人,面前兇惡、訶罵、毀辱者。我作是念:『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,雖於我前兇惡、弊暴、好罵、毀辱我,猶尚不以手、石而見打擲。』」
佛告富樓那:「彼西方輸盧那人但兇惡、輕躁、弊暴、罵辱,於汝則可脫,復當以手、石打擲者,當如之何?」
富樓那白佛言:「世尊,西方輸盧那人脫 (脫: 或者) 以手、石加於我者,我當念言:『輸盧那人賢善智慧,雖以手、石加我,而不用刀杖。』」
佛告富樓那:「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汝者,復當云何?」
富樓那白佛言:「世尊,若當彼人脫以刀杖,而加我者,當作是念:『彼輸盧那人賢善智慧,雖以刀杖而加於我,而不見殺。』」
佛告富樓那:「假使彼人脫殺汝者,當如之何?」
富樓那白佛言:「世尊,若西方輸盧那人脫殺我者,當作是念:『有諸世尊弟子,當厭患身,或以刀自殺,或服毒藥,或以繩自繫,或投深坑;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,於我朽敗之身,以少作方便,便得解脫。』」
佛言:「善哉,富樓那,汝善學忍辱 (六度之一,六度: 持戒、布施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般若),汝今堪能於輸盧那人間住止,汝今宜去度於未度,安於未安,未涅槃者令得涅槃。」
爾時,富樓那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作禮而去。
爾時,尊者富樓那夜過晨朝,著衣持缽,入舍衛城乞食,食已還出,付囑臥具,持衣缽去,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。
到已,夏安居,為五百優婆塞說法,建立五百僧伽藍 (僧伽藍: 僧眾所居住的園林、寺院),繩床、臥褥、供養眾具悉皆備足。三月過已,具足三明 (宿命明、天眼明、漏盡明),即於彼處入無餘涅槃。
(三一二)
爾時,世尊告摩羅迦舅:「我今問汝,隨意答我。」
佛告摩羅迦舅:「若眼未曾見色,汝當欲見,於彼色起欲、起愛、起念、起染著不?」
答言:「不也,世尊。」
「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法亦如是說。」
佛告摩羅迦舅:「善哉,善哉,摩羅迦舅,見以見為量,聞以聞為量,覺以覺為量,識以識為量 (只是單純地見、聞、覺、識,心中不生起煩惱或邪念)。」而說偈言:
「若汝非於彼, 彼亦復非此,
亦非兩中間, 是則為苦邊。」
摩羅迦舅白佛言:「已知,世尊。已知,善逝。」
佛告摩羅迦舅:「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?」
爾時,摩羅迦舅說偈白佛言:
「若眼已見色, 而失於正念,
則於所見色, 而取愛念相。
取愛樂相者, 心則常繫著,
起於種種愛, 無量色集生。
貪欲恚害覺, 令其心退減,
長養於眾苦, 永離於涅槃。
見色不取相, 其心隨正念,
不染惡心愛, 亦不生繫著。
不起於諸愛, 無量色集生,
貪欲恚害覺, 不能壞其心。
小長養眾苦, 漸次近涅槃,
日種尊所說, 離愛般涅槃。
若耳聞諸聲, 心失於正念,
而取諸聲相, 執持而不捨。
鼻香舌嘗味, 身觸意念法,
忘失於正念, 取相亦復然。
其心生愛樂, 繫著堅固住,
起種種諸愛, 無量法集生。
貪欲恚害覺, 退減壞其心,
長養眾苦聚, 永離於涅槃。
不染於諸法, 正智正念住,
其心不染污, 亦復不樂著。
不起於諸愛, 無量法集生,
貪瞋恚害覺, 不退減其心。
眾苦隨損減, 漸近般涅槃,
愛盡般涅槃, 世尊之所說。」
爾時,尊者摩羅迦舅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已,於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乃至成阿羅漢,心得解脫。
(三一三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經法,諸比丘崇向,而於經法異信、異欲、異聞、異行思惟、異見審諦忍 (除了信仰以外、除了自己的偏好以外、除了口傳以外、除了理性思惟以外、除了深思後接受的見解以外),正知而說: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』」
諸比丘白佛言:「世尊是法根、法眼、法依。善哉,世尊,唯願廣說,諸比丘聞已,當受奉行。」
佛告諸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比丘,眼見色已,覺知色而不覺色貪,我先眼識於色有貪,而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。
若比丘眼見於色已,覺知色而不起色貪,覺我先眼識有貪,而言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者,諸比丘,於意云何?彼於此為有信、有欲、有聞、有行思惟、有審諦忍不?」
答言:「如是,世尊。」
「歸於此法,如實正知所知所見不?」
答言:「如是,世尊。」
「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法亦如是說。
諸比丘,是名有經法,比丘於此經法崇向,異信、異欲、異聞、異行思惟、異見審諦忍,正知而說: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』」
(三一四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當斷欲,斷眼欲已,眼則已斷、已知,斷其根本,如截多羅樹頭,於未來世永不復生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」
(三一五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眼生、住、轉出,則苦生、病住、老死出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
若眼滅、息、沒,苦生則滅,病則息,死則沒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」
(三一六)- (三一八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眼[無常|苦|非我],若眼是[常|樂|我]者,則不應受逼迫苦,亦應說於眼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。
以眼[無常|苦|非我]故,是故眼受逼迫苦生,是故不得於眼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亦如是說。」
(三一九)
時,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,共相問訊,問訊已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瞿曇,所謂一切者,云何名一切?」
佛告婆羅門:「一切者,謂十二入處,眼色、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法,是名一切。
若復說言此非一切,沙門瞿曇所說一切,我今捨,別立餘一切者,彼但有言說,問已不知,增其疑惑。所以者何?非其境界故。」
(三二○)
時,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,面相問訊已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瞿曇,所謂一切有,云何一切有?」
佛告生聞婆羅門:「我今問汝,隨意答我。婆羅門,於意云何?眼是有不?」
答言:「是有,沙門瞿曇。」
「色是有不?」
答言:「是有,沙門瞿曇。」
「婆羅門,有色、有眼識、有眼觸、有眼觸因緣生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不?」
答言:「有,沙門瞿曇!」
「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」。
如是廣說,乃至「非其境界故。」
(三二一)
時,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,共相問訊已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沙門瞿曇,所謂一切法,云何為一切法?」
佛告婆羅門:「眼及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法、意識、意觸、意觸因緣生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是名為一切法。
若復有言此非一切法,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法,我今捨,更立一切法者,此但有言數,問已不知,增其癡惑。所以者何?非其境界故。」
(三二二)
時,有異比丘往詣佛所,稽首佛足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,如世尊說,眼是內入處,世尊略說,不廣分別。云何眼是內入處?」
佛告彼比丘:「眼是內入處,四大所造淨色,不可見,有對。耳、鼻、舌、身內入處亦如是說。」
復白佛言:「世尊,如世尊說,意是內入處,不廣分別。云何意是內入處?」
佛告比丘:「意內入處者,若心、意、識非色,不可見,無對,是名意內入處。」
復問:「如世尊說,色外入處,世尊略說,不廣分別。云何?世尊,色外入處。」
佛告比丘:「色外入處,若色四大造,可見,有對,是名色是外入處。」
復白佛言:「世尊說聲是外入處,不廣分別。云何聲是外入處?」
佛告比丘:「若聲四大造,不可見,有對。如聲,香、味亦如是。」
復問:「世尊說觸外入處,不廣分別。云何觸外入處?」
佛告比丘:「觸外入處者,謂四大及四大造色,不可見,有對,是名觸外入處。」
復問:「世尊說法外入處,不廣分別。云何法外入處?」
佛告比丘:「法外入處者,十一入所不攝,不可見,無對,是名法外入處。」
法: 色之外的,都被涵蓋在內。(三二三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內入處,謂眼內入處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內入處。」
意: 梵語 mana-indriya, 意識; 知覺能力. 英文翻為 conscious: the aware of something; able to use your senses and mental powers to understand what is happening.(三二四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外入處。云何為六?謂色是外入處。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是外入處,是名六外入處。」
法: 法塵是意根所緣的境界, 意根對前五根所緣的境界, 分別好醜, 而起善惡諸法, 是名法塵. 意念; 思緒.(三二五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識身。云何為六?謂眼識身、耳識身、鼻識身、舌識身、身識身、意識身,是名六識身。」
眼識: 梵語 caksur-vijñāna, 巴利語 cakkhu-viññāna, 英譯 visual consciousness
意識: 梵語 mano-vijñāna, 英譯 thought consciousness(三二六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觸身。云何為六觸身?謂眼觸身、耳觸身、鼻觸身、舌觸身、身觸身、意觸身,是名六觸身。」
(三二七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受身。云何為六?謂眼觸生受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受,是名六受身。」
(三二八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想身。云何為六?謂眼觸生想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想,是名六想身。」
(三二九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思身。云何為六?謂眼觸生思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思,是名六思身。」
(三三○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愛身。云何為六愛身?謂眼觸生愛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愛,是名六愛身。」
(三三一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顧念。云何為六?謂色顧念、聲顧念、香顧念、味顧念、觸顧念、法顧念,是名六顧念。」
(三三二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覆。云何為六?謂色有漏、是取,心覆藏 (心覆藏: 心被覆蓋)。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有漏、是取,心覆藏,是名六覆。」
(三三三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過去、未來眼[無常|苦|空|非我],況現在眼,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,不顧過去眼,不欣未來眼,於現在眼生厭、離欲、滅盡向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亦如是說。」
(三三四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今當為汝說法,初、中、後善 (初、中、後善: 開頭、中間、結尾都是善的)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梵行清白。諦聽,善思,謂有因、有緣、有縛法經。
云何有因、有緣、有縛法經?謂眼,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
何等為眼因、眼緣、眼縛?謂眼,業因、業緣、業縛,業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
何等為業因、業緣、業縛?謂業,愛因、愛緣、愛縛,愛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
何等為愛因、愛緣、愛縛?謂愛,無明因、無明緣、無明縛,無明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
何等無明因、無明緣、無明縛?謂無明,不正思惟因、不正思惟緣、不正思惟縛,不正思惟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
何等不正思惟因、不正思惟緣、不正思惟縛,謂緣眼、色,生不正思惟,生於癡。
緣眼、色,生不正思惟,生於癡,彼癡者是無明,癡求欲名為愛,愛所作名為業。
如是,比丘,不正思惟因無明{為愛},無明因愛,愛因為業,業因為眼。
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,是名有因有緣、有縛法經。」
業: 梵語 karman, 巴利語 kamma, 為造作之義。意謂行為、所作、行動、作用、意志等身心活動。若與因果關係結合,則指由過去行為延續下來所形成之力量。
參考: 南北傳雜阿含經對讀討論版
(三三五)
(此經談空的基本定義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為汝等說法,初、中、後善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梵行清白,所謂第一義空經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
云何為第一義空經?諸比丘,眼生時無有來處,滅時無有去處。
如是眼不實而生,生已盡滅,有業報而無作者,此陰滅已,異陰相續,除俗數法。
業報: 這裡指的是眼見色的作用。
作者: 我、靈魂。
此陰滅已,異陰相續: 舉例來說,名色緣識、識緣名色,名色輾轉相生,但每個新生的名色,已不再是先前的名色。
俗數法: 世俗、一般人的認知、看法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,除俗數法。
俗數法者,謂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,如無明緣行,行緣識……」廣說乃至「純大苦聚集起。又復,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,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……」如是廣說,乃至「純大苦聚滅。比丘,是名第一義空法經。」
因緣法所描述的皆非實有。(三三六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喜行。云何為六?如是。比丘,若眼見色喜,於彼色處行。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識法喜,於彼法處行。諸比丘,是名六喜行。」
行: 行為造作。
(三三七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憂行。云何為六?諸比丘,若眼見色憂,於彼色處行。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識法憂,於彼法處行。諸比丘,是名六憂行。」
(三三八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捨行。云何為六?諸比丘,謂眼見色捨,於彼色處行。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識法捨,於彼法處行,是名比丘六捨行。」
捨: 這裡的捨指的是不喜不憂,並非指捨心住正念、正智。(三三九) - (三四二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常行。云何為六,若比丘眼見色,不苦、不樂,捨心住正念、正智。
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識法,不苦、不樂,捨心住正念、正智,是名比丘六常行。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,世間難得,所應承事、恭敬、供養,則為世間無上福田。」
常: 指修行意義上的平常心。
捨心住正念、正智: 舉例來說,打坐時,太專注於方法反而無法入定,若稍微捨心,放鬆一些,則較容易住正念、正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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