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讀經筆記] 雜阿含經卷第十七下半卷 受相應


雜阿含 474 經 - 諸行漸次寂滅、止息,故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

[讀經筆記] 雜阿含卷十七 受相應 474 經 - 諸行漸次寂滅、止息,故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

雜阿含 475 經 - 七佛未成佛時思惟觀察諸受的方法

[讀經筆記] 雜阿含卷十七 受相應 475 經 - 七佛未成佛時思惟觀察諸受的方法

雜阿含 476 經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有異比丘獨一靜處禪思。如是觀察諸受。云何受?云何受集?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云何受滅道跡?云何受味?云何受患?云何受離?

時,彼比丘從禪覺已,詣世尊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!我獨一靜處禪思,觀察諸受。云何為受?云何受集?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云何受滅道跡?云何受味?云何受患?云何受離?」

佛告比丘:「有三受——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。

觸集是受集

觸滅是受滅

若於受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集道跡

若於受不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滅道跡

若受因緣生樂喜,是名受味

若受無常變易法,是名受患

若於受斷欲貪、越欲貪,是名受離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77 經

如異比丘問經,尊者阿難所問經亦如是。

將「尊者阿難」取代雜阿含 476 經的「異比丘」,成為本經。

雜阿含 478 經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云何為受?云何受集?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云何受滅道跡?」

諸比丘白佛言:「世尊是法根、法眼、法依。善哉,世尊,唯願廣說,諸比丘聞已,當受奉行。」

佛告諸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」

佛告比丘:「有三受——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。

觸集是受集

觸滅是受滅

若於受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集道跡

若於受不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滅道跡

若受因緣生樂喜,是名受味

若受無常變易,是名受患

若於受斷欲貪、越欲貪,是名受離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79 經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我於諸受不如實知,受集、受滅、受集道跡、受滅道跡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不如實知,我於諸天世間、魔、梵、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人眾中,不得解脫、出離、脫諸顛倒,亦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以我於諸受、受集、受滅、受集道跡、受滅道跡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如實知故,於諸天世間、魔、梵、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人眾中,為脫、為出、為脫諸顛倒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80 經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沙門、婆羅門於諸受不如實知,受集、受滅、受集道跡、受滅道跡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不如實知者,非沙門、非婆羅門,不同沙門、不同婆羅門,非沙門義、非婆羅門義,非現法自知作證: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』

若沙門、婆羅門於諸受如實知,受集、受滅、受集道跡、受滅道跡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如實知者,彼是沙門之沙門、婆羅門之婆羅門,同沙門、同婆羅門,沙門義、婆羅門義,現法自知作證: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』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如沙門、非沙門,如是沙門數、非沙門數亦如是。

雜阿含 481 經 - 產生感受的因緣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壹奢能伽羅國壹奢能伽羅林中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欲於此中半月坐禪。諸比丘!勿復遊行,唯除乞食及布薩,即便坐禪,不復遊行,唯除乞食及布薩。」

布薩: 是音譯,義譯為淨住、說戒。同住的比丘每半月 (十五日與廿九日或三十日) 集會一處,透過砥礪與教說波羅提木叉戒本,反省過去半月內的行為是否合乎戒本,若有犯戒者則於眾前懺悔,使比丘均能長住於淨戒中。

爾時,世尊半月過已,敷坐具,於眾前坐,告諸比丘:「我以初成佛時所思惟諸禪少許禪分,於今半月,思惟作是念:『諸有眾生,生受皆有因緣,非無因緣。云何因緣?欲是因緣、覺是因緣、觸是因緣。』

欲: 欲望、動機,有動機才會把注意力投向感受。

覺: 把注意力放在所緣,才會有感受。參閱: [閱讀筆記] 注意力錯覺 (Illusion of Attention)

少許禪分: 少許的禪支。「禪分」或「禪支」指禪定的一部分,例如初禪有覺、觀、喜、樂、一心等五禪支。

諸比丘!於欲不寂滅、覺不寂滅、觸不寂滅,彼因緣故,眾生生受,以不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彼欲寂滅、覺不寂滅、觸不寂滅,以彼因緣故,眾生生受,以不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彼欲寂滅、覺寂滅、觸不寂滅,以彼因緣故,眾生生受,以不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彼欲寂滅、覺寂滅、觸寂滅,以彼因緣故,眾生生受,以彼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彼欲寂滅、覺寂滅、觸寂滅,以彼因緣故,眾生生受: 當欲、覺、觸由不寂滅轉變為寂滅時,也會產生受。

邪見因緣故,眾生生受,邪見不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邪志、邪語、邪業、邪命、邪方便、邪念、邪定、邪解脫、邪智因緣故,眾生生受,邪智不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正見因緣故,眾生生受,正見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正志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、正解脫、正智因緣故,眾生生受,正智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若彼欲不得者得、不獲者獲、不證者證生,以彼因緣故,眾生生受,以彼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

若彼欲不得者得、不獲者獲、不證者證生: 如果他想要得到還沒得到的、獲得還沒獲得的、證得還沒證得的。其中「生」疑為贅字。

以彼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: 欲望寂滅,會有清涼喜樂的感受。

是名不寂滅因緣,眾生生受,寂滅因緣,眾生生受。

若沙門、婆羅門如是緣緣、緣緣集、緣緣滅、緣緣集道跡、緣緣滅道跡不如實知者,彼非沙門之沙門、非婆羅門之婆羅門,不同沙門之沙門、不同婆羅門之婆羅門,非沙門義、非婆羅門義,非現法自知作證: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』

緣緣: 各個因緣。緣字重複是用來表示清楚地瞭解每一個因緣。

若沙門、婆羅門於此緣緣、緣緣集、緣緣滅、緣緣集道跡、緣緣滅道跡如實知者,當知是沙門之沙門、婆羅門之婆羅門,同沙門、同婆羅門,以沙門義、婆羅門義,現法自知作證: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』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82 經 - 學遠離之喜樂,具足身作證,得遠離五法,修滿五法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夏安居時。

爾時,給孤獨長者來詣佛所,稽首禮足,却坐一面,佛為說法,示、教、照、喜,說種種法。

給孤獨: 優婆塞名,是舍衛城的長者,波斯匿王的主藏吏。為城中富豪,秉性仁慈,因常幫助孤苦無依的人,人譽為「給孤獨」 (音譯「阿那邠邸」),又譯為「須達多」。曾和波斯匿王長子祇陀太子共同捐獻園林給僧團,即祇樹給孤獨園。

示、教、照、喜已,從座起,整衣服,為佛作禮,合掌白佛言:「唯願世尊與諸大眾受我三月請衣被、飲食、應病湯藥。」

爾時,世尊默然而許。

時,給孤獨長者知佛默然受請已,從座起去,還歸自家,過三月已,來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坐一面。

佛告給孤獨長者:「善哉,長者!三月供養衣被、飲食、應病湯藥。汝以莊嚴淨治上道,於未來世當獲安樂果報,然汝今莫得默然樂受此法,汝當精勤,時時學遠離喜樂,具足身作證。」

莊嚴淨治上道: 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照顧比丘僧團」,「莊嚴淨治」可對應為「照顧、供養」的意思,「上道」可對應為「比丘僧團」。

遠離喜樂: 遠離人群 (獨居) 帶來的歡喜快樂。

具足身作證: 具備滿足,親身體證。

時,給孤獨長者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從座起而去。

爾時,尊者舍利弗於眾中坐,知給孤獨長者去已,白佛言:「奇哉!世尊!善為給孤獨長者說法,善勸勵給孤獨長者,言:『汝已三月具足供養如來大眾中,淨治上道,於未來世,當受樂報;汝莫默然樂著此福,汝當時時學遠離喜樂,具足身作證。』

世尊!若使聖弟子學遠離喜樂,具足身作證,得遠離五法,修滿五法。

云何遠離五法

謂斷欲所長養喜、斷欲所長養憂、斷欲所長養捨、斷不善所長養喜、斷不善所長養憂,是名五法遠離。

謂斷「欲所長養喜」、斷「欲所長養憂」、斷「欲所長養捨」、斷「不善所長養喜」、斷「不善所長養憂」,是名五法遠離。

云何修滿五法

謂隨喜、歡喜、猗息、樂、一心。」

佛告舍利弗:「如是,如是。若聖弟子修學遠離喜樂,具足身作證,遠離五法,修滿五法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83 經 - 「食、無食、無食無食」「念、樂、捨、解脫」

[讀經筆記] 雜阿含卷十七 受相應 483 經 - 「食、無食、無食無食」「念、樂、捨、解脫」

雜阿含 484 經 - 見第一、聞第一、樂第一、想第一、有第一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尊者跋陀羅比丘及尊者阿難俱住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尊者阿難往詣尊者跋陀羅所,共相問訊慰勞已,於一面住。

時,尊者阿難問尊者跋陀羅比丘言:「云何名為見第一?云何聞第一?云何樂第一?云何想第一?云何有第一?」

尊者跋陀羅語尊者阿難言:「有梵天自在造作、化如意,為世之父,若見彼梵天者,名曰見第一

此見第一是當時婆羅門教的說法。

阿難!有眾生離生喜樂,處處潤澤,處處敷悅,舉身充滿,無不滿處。所謂離生喜樂,彼從三昧起,舉聲唱說,遍告大眾:『極寂靜者,離生喜樂,極樂者,離生喜樂。』諸有聞彼聲者,是名聞第一

聽到證初禪的人說明初禪的狀態,稱為聞第一。但這個說法應非究竟,舉例來說,聽到證阿羅漢的人說明阿羅漢的狀態,更為究竟。

復次,阿難!有眾生於此身離喜之樂潤澤,處處潤澤,敷悅充滿,舉身充滿,無不滿處,所謂離喜之樂,是名樂第一

自已證得三禪,稱為樂第一 (等同於雜阿含 483 經講的無食無食樂),但有比樂第一還殊勝的樂,參閱雜阿含 485 經。

云何想第一

阿難!有眾生度一切識入處無所有,無所有入處具足住,若起彼想者,是名想第一。

想第一: 已具足無所有入處之後,起想,而此時的想已是最高層次的想,因此稱為想第一,因為若再往更高層次,已經是非想非非想入處了 (無想)。

云何有第一

復次,阿難!有眾生度一切無所有入處,非想非非想入處具足住,若起彼有者,是名有第一。」

有第一: 已具足非想非非想入處,而此時的有已是最高層次的有 - 最高層次的存在狀態,因此稱為有第一,因為若再往更高層次,已經是滅界了 (無有)。

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比丘言:「多有人作如是見、如是說,汝亦同彼,有何差別?

我作方便問汝,汝當諦聽,當為汝說。

如其所觀,次第盡諸漏,是為見第一

如其所問,次第盡諸漏,是名聞第一

如其所聞: 經文為如其所問,疑為如其所聞之訛誤。

如所生樂,次第盡諸漏者,是名樂第一

如其所想,次第盡諸漏者,是名想第一

如實觀察,次第盡諸漏,是名有第一。」

時,二正士共論說已,從座起去。

雜阿含 485 經 - 世尊有時說一受,有時說二受、三受...無量受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瓶沙王詣尊者優陀夷所,稽首作禮,退坐一面。

瓶沙: 佛弟子,是摩竭提國的國王,阿闍世王的父親。在佛陀成道前,即請佛陀在成道後到王舍城受其供養,因此佛陀成道後到王舍城說法。曾建立迦蘭陀竹園,供養三寶,後被太子阿闍世篡位而死在獄中。《長阿含經》卷五第4經闍尼沙經記載他命終後往生為毘沙門天王的太子。又譯為「頻婆娑羅」。

時,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言:「云何世尊所說諸受?」

優陀夷言:「大王!世尊說三受——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。」

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:「莫作是言:『世尊說三受——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。』正應有二受——樂受、苦受。若不苦不樂受,是則寂滅。」

如是三說,優陀夷不能為王立三受,王亦不能立二受,俱共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面。

時,尊者優陀夷以先所說,廣白世尊:「我亦不能立三受,王亦不能立二受,今故共來具問世尊如是之義,定有幾受?」

佛告優陀夷:「我有時說一受,或時說二受,或說三、四、五、六、十八、三十六,乃至百八受,或時說無量受。

云何我說一受

如說所有受,皆悉是苦,是名我說一受。

云何說二受

說身受、心受,是名二受。

云何三受

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。

云何四受

謂欲界繫受、色界繫受、無色界繫受,及不繫受。

云何說五受

謂樂根、喜根、苦根、憂根、捨根,是名說五受。

云何說六受

謂眼觸生受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受。

云何說十八受

謂隨六喜行、隨六憂行、隨六捨行受,是名說十八受。

六喜行: 若眼見色喜,於彼色處行。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識法喜,於彼法處行。是名六喜行。 (雜阿含 336 經)

云何三十六受

依六貪著喜、依六離貪著喜、依六貪著憂、依六離貪著憂、依六貪著捨、依六離貪著捨,是名說三十六受。

云何說百八受

謂三十六受,過去三十六、未來三十六、現在三十六,是名說百八受。

云何說無量受

如說此受彼受等,比丘!如是無量名說,是名說無量受。

優陀夷!我如是種種說受如實義,世間不解,故而共諍論,共相違反,終竟不得我法、律中真實之義以自止息。

優陀夷!若於我此所說種種受義,如實解知者,不起諍論、共相違反,起、未起諍能以法、律止令休息。

然,優陀夷!

二受,欲受、離欲受。

云何欲受,五欲功德因緣生受,是名欲受。

云何離欲受?謂比丘離欲、惡不善法,有覺有觀,離生喜樂,初禪具足住,是名離欲受。

若有說言眾生依此初禪,唯是為樂非餘者,此則不然。所以者何?更有勝樂過於此故,何者是?謂比丘離有覺有觀,內淨,定生喜、樂,第二禪具足住,是名勝樂。如是,乃至非想非非想入處,轉轉勝說。

若有說言:『唯有此處,乃至非想非非想極樂非餘。』亦復不然。所以者何?更有勝樂過於此故,何者是?謂比丘度一切非想非非想入處,想受滅,身作證具足住,是名勝樂過於彼者。

若有異學出家作是說言:『沙門釋種子唯說想受滅,名為至樂。』此所不應。所以者何?應當語言:『此非世尊所說受樂數,世尊說受樂數者,如說。』

此非世尊所說受樂數,世尊說受樂數者,如說: 這種說法 (「只有想受滅是樂」) 不是佛陀所說的,佛陀說的各種不同的感受的樂,如前面所說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世尊不只安立『樂受』於『樂』中,道友!不論在哪邊、以何種方式發現『樂』,它就在如來所安立的『樂』中。」

優陀夷!有四種樂

何等為四?

謂離欲樂、遠離樂、寂滅樂、菩提樂。」

佛說此經已,尊者優陀夷及瓶沙王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86 經 - 於十法,生厭、不樂、背捨,得盡諸漏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,生正厭離、不樂、背捨,得盡諸漏,所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。

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

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

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

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

復有六法,謂六內外入處。

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

七識住: 另譯作「七識神住處、七識住處、七識處」,即「七個識的依止處」,指「天及人、梵天、光音天、遍淨天、空無邊處、識無邊處、無所有處」。

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

世八法: 「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」。另譯為「世間八法」、「八風」。

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

九眾生居: 另譯作「九有情居、九眾生居處、九居、九止」,眾生居住的九個地方,欲界的「人與天」算一處,色界的「梵天、光音天、遍淨天、無想天」四處,無色界的「空無邊處、識無邊處、無所有處、非想非非想處」四處。

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

十業跡: 即「十不善業跡」,指「殺生、偷盜、邪淫、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、貪欲、瞋恚、邪見」。

於此十法,生厭、不樂、背捨,得盡諸漏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87 經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,生正厭離、不樂、背捨,究竟苦邊,解脫於苦,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。

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

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

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

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

復有六法,謂六內外入處。

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

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

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

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

於此十法,生正厭離、不樂、背捨,究竟苦邊,解脫於苦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88 經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,觀察無常、觀察變易、觀察離欲、觀察滅、觀察捨離,得盡諸漏,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。

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

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

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

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

復有六法,謂六內外入處。

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

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

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

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

於此十法,正觀無常、觀察變易、觀察離欲、觀察滅、觀察捨離,得盡諸漏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雜阿含 489 經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,觀察無常、觀察變易、觀察離欲、觀察滅、觀察捨離,究竟苦邊,解脫於苦,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。

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

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

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

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

復有六法,謂六內外入處。

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

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

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

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

於此十業跡,觀察無常、觀察變易、觀察離欲、觀察滅、觀察捨離,究竟苦邊,解脫於苦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延伸閱讀


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: 雜阿含經卷第十七

CBETA: 雜阿含經 第 17 卷

(photo via Sebastien Wiertz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