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讀經筆記] 增壹阿含經 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

第 1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是謂,比丘!我等常所說法,所謂四諦,以無數方便而觀察此法,分別其義,廣與人演。云何為四?所謂苦諦之法,以無數方便而觀察此法,分別其義,廣與人演;以無數方便說習、盡、道諦,而觀察此法,分別其義,廣與人演。

汝等比丘,當親近舍利弗比丘,承事供養。所以然者,彼舍利弗比丘以無數方便,說此四諦,廣與人演。當舍利弗比丘與諸眾生及四部眾,分別其義,廣與人演,時不可計眾生諸塵垢盡,得法眼淨。

汝等比丘,當親近舍利弗、目犍連比丘,承事供養。所以然者,舍利弗比丘!眾生之父母,以生已長養令大者,目犍連比丘!所以然者,舍利弗比丘與人說法要,成四諦;目犍連比丘與人說法要,成第一義,成無漏行。汝等當親近舍利弗、目犍連比丘。」世尊作是語已,還入靜室。

舍利弗: 智慧第一, 講原理.

目犍連: 神通第一, 講實作.

世尊去未久,爾時舍利弗告諸比丘:「其有能得四諦法者,彼人快得善利。云何為四?所謂苦諦,以無數方便廣演其義。

云何為苦諦?所謂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、憂悲惱苦、怨憎會苦、恩愛別苦、所求不得苦,取要言之,五盛陰苦,是謂苦諦。

云何苦習諦?所謂愛結是也。

云何為盡諦?所謂盡諦者,愛欲結永盡無餘,是謂盡諦。

云何為道諦?所謂賢聖八品道是。正見、正治、正語、正方便、正命、正業、正念、正定,是謂道諦也。彼眾生快得善利,乃能聞此四諦之法。」

爾時,尊者舍利弗當說此法,無量不可計眾生聞此法時,諸塵垢盡,得法眼淨。

「我等亦快得善利,世尊與我說法,安處福地。

是故,四部之眾,求於方便,行此四諦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2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眾多比丘入舍衛城。時,眾多比丘便作是念:「然我等乞食日猶故早,我等可往至外道異學村與共論義。」

是時,眾多比丘便往至外道村中。到已,共相問訊,在一面坐已,在一面坐。爾時,異學問道人曰:「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而說此法:『汝等比丘,盡當學此法,悉當了知,以了知已,當共奉行。』我等亦與諸弟子而說此法:『汝等盡當而學此法,悉當了知,以了知已,當共奉行。』沙門瞿曇與我等有何等異?有何增減?所謂彼說法,我亦說法,彼教誨,我亦教誨。」

爾時,眾多比丘聞此語已,亦不言是,復不言非,即從坐起而去。爾時,眾多比丘自相謂曰:「我等當以此義,往白世尊!」

爾時,眾多比丘入舍衛城乞食,食已,收攝衣鉢,以尼師檀著左肩上,往詣世尊所,頭面禮足,在一面坐。爾時,眾多比丘以此因緣,具白世尊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彼外道作此問者,汝等當以此語報彼曰:『為一究竟?為眾多究竟乎?』或能彼梵志平等說者,應作是說:『是一究竟,非眾多究竟。』彼究竟者,為是有欲究竟?為無欲究竟?所謂彼究竟者,謂無欲究竟。云何彼究竟者,有恚究竟?為無恚究竟?所謂彼究竟者,無恚究竟,非有恚究竟。云何有癡究竟?無癡究竟?所謂彼究竟者,無癡究竟。云何彼究竟者,為是有愛究竟?為無愛究竟?所謂彼究竟者,無愛究竟。云何彼究竟者,有受究竟?為無受究竟?所謂彼究竟者,無受究竟。云何彼究竟者,為是智者?為非智者?所謂智者所究竟。此究竟者,為是怒者所究竟?為非怒者所究竟?所謂此究竟,彼當作是說,非怒者所究竟。

 一究竟: 一個至高無上的境界。相當的《中阿含經》經文作「一究竟」,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目標是一個」。

比丘!有此二見,云何為二見?所謂有見無見。諸有沙門、婆羅門不知此二見之本末,彼便有欲心、有瞋恚心、有愚癡心、有愛心、有受心,彼是無知。彼有怒心,不與行相應,彼人不脫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愁、憂、苦、惱,辛酸萬端不脫於苦。諸有沙門、婆羅門如實而知之,彼便無愚癡、瞋恚之心,恒與行相應,便得脫生、老、病、死。今說苦之元本。如是,比丘!有此妙法,斯名平等之法。諸不行平等法者,則墮五見。

二見之本末: 因為我見, 因此生出有見及無見. 一切是因緣生, 而非存在或不存在.

五見: 又名五惡見、五染汙見、五僻見、五利使。五種主要的邪見,可開展出外道六十二種邪見。包括:1.身見(我見、我所見)。2.邊見(常見、斷見)。3.邪見(否認有因果、業報)。4.見取見(執著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)。5.戒禁取見(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、禁忌)。

平等: 沒有我和眾生的分別. 因此是無我.
不平等: 因為我見, 把自我和他人區隔開來. 自讚毀他.

今當說四受,云何為四受?所謂欲受見受戒受我受,是謂四受。若有沙門、婆羅門盡知欲受之名,彼雖知欲受之名,復不相應者,彼盡分別諸受之名,先分別欲受之名,而不分別見受、戒受、我受之名。所以然者,以彼沙門、婆羅門不能分別此三受之名。是故,或有沙門、婆羅門盡分別此諸受,彼便分別欲受、見受,不分別戒受、我受。所以然者,以彼沙門、婆羅門不能分別二受。若使沙門、婆羅門盡能分別諸受,或復有不具者,彼便能分別欲受、見受、戒受,不分別我受。所以然者,以彼沙門、婆羅門不能分別我受故。是故,復有沙門、婆羅門盡分別諸受,然復有不具者。

四受: 另譯為「四取」,即四種執取。包括:1.欲取(執著於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欲)。 2.見取(執著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)。3.戒禁取(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、禁忌)。4.我取(執著於「有我」的論點)。

此名四受,有何等義?云何分別?所謂四受者,由愛而生。如是,比丘!有是妙法所應分別。若有不行此諸受,此不名為平等。所以然者,諸法之義難了難解。如此非法之義者,非三耶三佛之所說也。比丘當知,如來盡能分別一切諸受,以能分別一切諸受,則與相應,則能分別欲受、見受、我受、戒受。是故,如來盡分別諸受,則與法共相應,無有相違。

此四受由何而生?然此四受由而生,由愛而長。成就此受,彼便不能起於諸受;以不起諸受,則不恐懼,以不恐懼,便般涅槃:生死已盡,梵行已立,所造已辦,更不復受有,如實知之。如是,比丘!有此妙法,如實而知之,具足諸法、法行之本。所以然者,以其此法極微妙故,諸佛之所說,則於諸行無有缺漏。於是,比丘!有初沙門、第二沙門、第三沙門、第四沙門,更無復有沙門出此上者、能勝此者,作如是師子之吼。」

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3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阿那邠邸長者往至世尊所,頭面禮足,在一面坐。爾時,世尊問長者曰:「云何,長者!汝家中恒布施耶?」

長者白佛:「貧家恒行布施,又飲食麁弊,不與常同。」

貧家: 謙稱,類似於「寒舍」。

世尊告曰:「若布施之時,若好、若醜,若多、若少,然不用心意,復不發願,復無信心,由此行報,所生之處不得好食。意不貪樂,意亦復不樂著於好衣裳,亦復不樂著好田業,心亦不著五欲之中,正使有僕從奴婢,亦復不受其教。所以然者,正由其中不用心故,故受其報。若長者布施之時,若好、若醜,若多、若少,當至誠用心,勿有增損,廢後世橋梁。彼若所生之處,飲食自然,七財具足,心恒樂五欲之中,正使有奴婢使人,恒受其教。所以然者,由於中發歡喜心故。

長者當知,過去久遠有梵志名毘羅摩,饒財多寶,真珠、虎珀、硨璩、瑪瑙、水精、琉璃,好喜布施。爾時,布施之時,用八萬四千銀鉢盛滿碎金,復有八萬四千金鉢盛滿碎銀,作如是施。復以八萬四千金銀澡罐施。復以八萬四千牛,皆以金銀覆角,皆作如是布施。復以八萬四千玉女布施,衣裳自覆。復以八萬四千臥具,皆用氍氀文繡毾[登*毛]自覆。復以八萬四千衣裳布施。復以八萬四千龍象布施,皆用金銀挍飾。復以八萬四千匹馬布施,皆用金銀鞍勒自副。復以八萬四千車布施,作如是大施。復以八萬四千房舍布施,於四城門中布施,須食與食,須衣與衣,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皆悉與之

長者當知,彼毘羅摩雖作是布施,不如作一房舍,持用布施招提僧,此福不可計量。正使彼作如是施,及作房舍持用施招提僧,不如受三自歸佛、法、聖眾,此福不可稱計。正使彼人作如是施,及作房舍,又受三自歸,雖有此福,猶不如受持五戒。正使彼人作如是施,及作房舍,受三自歸,受持五戒,雖有此福,故不如彈指之頃慈愍眾生,此福功德不可稱計。

招提僧: 遊化四方的僧人。

正使彼人作如是施,作僧房舍,受三自歸,奉持五戒,及彈指之頃慈愍眾生,雖有此福,故不如須臾之間,起於世間不可樂想,此福功德不可稱量。然彼所作功德,我盡證明,作僧房舍,我亦知此福;受三自歸,我亦知此福;受持五戒,我亦知此福;彈指之頃慈愍眾生,我亦知此福;須臾之間,起於世間不可樂想,我亦知此福。

爾時,彼婆羅門作如是大施者,豈是異人乎?莫作是觀也。所以然者,爾時施主者,即我身是也。長者當知,過去久遠所作功德,信心不斷,不起著想。是故,長者!若欲布施之時,若多、若少,若好、若醜,歡喜惠施,勿起想著,手自布施,莫使他人,發願求報,後求受福,長者當獲無窮之福。如是,長者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長者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4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日初出之時,人民之類普共田作,百鳥悲鳴,嬰孩哀喚。

我今,比丘當知,此是譬喻,當解其義。此義云何當解?

若日初出之時,此譬如來出世。

人民之類普共田作,此譬如檀越施主,隨時供給衣被、飯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。

百鳥悲鳴者,此高德法師之喻,能與四部之眾說微妙之法。

嬰孩喚呼者,此弊魔波旬之喻。

是故,諸比丘!如日初出,如來出世,除去闇冥,靡不照明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5 經

彌勒菩薩問世尊: 菩薩布施時, 要怎麼做, 而能夠具足六波羅蜜, 成就無上的智慧呢?

世尊回答: 菩薩布施時, 要滿足四個要素, 如此能夠具足六波羅蜜, 成就無上的智慧.

第一, 平等布施各種人, 不挑選布施的對象. 抱持這樣的心念: 一切眾生都需要食物才能夠生存, 沒有食物便會死亡.

第二, 歡喜布施, 不執著於布施給他人的物品.

第三, 無我布施, 布施普及一切眾生, 不是為了讓自己能夠成就無上的智慧.

第四, 思考布施的意義: 修行者接受布施, 食用後, 諸根寂靜, 思惟禁戒, 不興瞋恚, 修行慈心, 恒若一心, 意不錯亂. 布施是為了讓所有眾生都能早日具足六波羅密.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彌勒菩薩至如來所,頭面禮足,在一面坐。爾時,彌勒菩薩白世尊言:「菩薩摩訶薩成就幾法,而行檀波羅蜜,具足六波羅蜜,疾成無上正真之道?」

檀: 布施。

六波羅蜜: 「波羅蜜」是「解脫、彼岸」之意。又作「六度波羅蜜」,指六種能幫助我們過度到彼岸的方法,包括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。

佛告彌勒:「若菩薩摩訶薩行四法本,具足六波羅蜜,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。云何為四?於是,菩薩惠施佛、辟支佛,下及凡人,皆悉平均不選擇人,恒作斯念:『一切由食而存,無食則喪。』是謂菩薩成就此初法,具足六度。

復次,菩薩若惠施之時,頭、目、髓、腦,國、財、妻、子,歡喜惠施,不生著想。由如應死之人臨時還活,歡喜踊躍,不能自勝。爾時,菩薩發心喜悅,亦復如是,布施誓願不生想著。

復次,彌勒!菩薩布施之時,普及一切,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,是謂成就此三法,具足六度。

復次,彌勒!菩薩摩訶薩布施之時,作是思惟:『諸有眾生之類,菩薩最為上首,具足六度,了諸法本。何以故?食已,諸根寂靜,思惟禁戒,不興瞋恚,修行慈心,勇猛精進,增其善法,除不善法,恒若一心,意不錯亂,具足辯才,法門終不越次,使此諸施具足六度,成就檀波羅蜜。』

若菩薩摩訶薩行此四法,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。是故,彌勒!若菩薩摩訶薩欲施之時,當發此誓願,具足諸行。如是,彌勒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彌勒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6 經

如來說法時有四無畏:

1. 成就無上智慧.

2. 煩惱滅盡, 不再輪迴.

3. 能說一切障礙解脫之道.

4. 斷盡苦.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如來出世有四無所畏,如來得此四無所畏,便於世間無所著,在大眾中而師子吼轉於梵輪。

云何為四?我今已辦此法,正使沙門、婆羅門、魔、若魔天,蜎飛蠕動之類,在大眾中言我不成此法,此事不然。於中得無所畏,是為第一無所畏。

如我今日諸漏已盡,更不受胎。若有沙門、婆羅門,眾生之類,在大眾中言我諸漏未盡者,此事不然。是謂第二無所畏。

我今已離愚闇法,欲使還就愚闇之法者,終無此處。若復沙門、婆羅門、魔、若魔天,眾生之類,在大眾中言我還就愚闇之法者,此事不然。是謂如來三無所畏。

諸賢聖出要之法,盡於苦際,欲使不出要者,終無此處。若有沙門、婆羅門、魔、若魔天,眾生之類,在大眾中言如來不盡苦際者,此事不然。是謂如來四無所畏。

如是,比丘!如來四無所畏,在大眾之中,能師子吼轉於梵輪。如是,比丘!當求方便,成四無所畏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7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今有四人,聰明勇悍,博古明今,法法成就。云何為四?比丘多聞博古明今,在大眾中最為第一。比丘尼多聞博古明今,在大眾中最為第一,優婆塞多聞博古明今,在大眾中最為第一,優婆斯多聞博古明今,在大眾中最為第一。是謂,比丘!有此四人在大眾中最為第一。」

爾時,世尊便說此偈:

「勇悍無所畏,  多聞能說法,
在眾為師子,  能除怯弱法。
比丘戒成就,  比丘尼多聞,
優婆塞有信,  優婆斯亦爾。
在眾為第一,  若能和順眾,
欲知此義者,  如日初出時。

若能夠多聞說法, 又能夠與大眾親近, 就像太陽從東方升起, 破除黑暗, 能夠讓真實之法廣布.

是故,諸比丘!當學博古明今,法法成就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8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種金翅鳥。云何為四?有卵生金翅鳥,有胎生金翅鳥,有濕生金翅鳥,有化生金翅鳥,是四種金翅鳥。如是,比丘!有四種龍。云何為四?有卵生龍,有胎生龍,有濕生龍,有化生龍。是謂,比丘!有四種龍。

比丘當知,若彼卵生金翅鳥欲食龍時,上鐵叉樹上,自投于海;而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,下有四種龍宮,有卵種龍,有胎種龍,有濕種龍,有化種龍。是時,卵種金翅鳥,以大翅搏水兩向,取卵種龍食之;設當向胎種龍者,金翅鳥身即當喪亡。爾時,金翅鳥搏水取龍,水猶未合,還上鐵叉樹上。

比丘當知,若胎生金翅鳥欲食龍時,上鐵叉樹上,自投于海;然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,搏水下至值胎種龍。若值卵生龍者,亦能捉之銜出海水;若值濕生龍者,鳥身即死。

比丘當知,若濕生金翅鳥欲食龍時,上鐵叉樹上,自投于海。彼若得卵生龍、胎生龍、濕生龍,皆能捉之;設值化生龍者,鳥身即死。

若,比丘!化生金翅鳥欲食龍時,上鐵叉樹上,自投于海;然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,搏水下至值卵種龍、胎種龍、濕種龍、化種龍,皆能捉之,海水未合之頃,還上鐵叉樹上。

比丘當知,若使龍王身事佛者,是時金翅鳥不能食噉。所以然者,如來恒行四等之心,以是故鳥不能食龍。云何為四等?如來恒行慈心,恒行悲心,恒行喜心,恒行護心。是謂,比丘!如來恒有此四等心,有大筋力,有大勇猛,不可沮壞。以是之故,金翅之鳥不能食龍。是故,諸比丘!當行四等之心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9 經

布施時的要點:

1. 在適當的時機布施

2. 親手布施

3. 布施潔淨之物

4. 布施美好之物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善知識惠施之時,有四事功德。云何為四?知時而施,非不知時;自手惠施,不使他人;布施常淨潔,非不淨潔;施極微妙,不有穢濁。善知識惠施之時,有此四功德。

是故,諸比丘!善男子、善女人布施之時,當具此四功德。以具此功德,獲大福業,得甘露滅。然此福德不可稱量,言當有爾許福業,虛空所不能容受。猶如海水不可計量,言一斛、半斛、一合、半合,稱數之名,但其福業不可具陳。如是,善男子、善女人所作功德不可稱計,獲大福業,得甘露滅,言當有爾許福德。是故,比丘,善男子、善女人當具此四功德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10 經

世尊說明有四種修行者:

1. 依著對於佛法的信心,據此修行 (隨信行)。

2. 以智慧思維佛法,據此修行 (隨法行)。

3. 以親自體證為依歸,據此修行 (身證)。

4. 以智慧見到實相,據此修行 (見到)。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今有四種之人,可敬可貴,世之福田。云何為四?所謂持信、奉法、身證、見到。

彼云何名為持信人?或有一人受人教誡,有篤信心,意不疑難,有信於如來.至真.等正覺.明行成為.善逝.世間解.無上士.道法御.天人師,號佛.世尊。亦信如來語,亦信梵志語,恒信他語,不任己智。是謂名為持信人。

彼云何名為奉法人?於是,有人分別於法,不信他人,觀察於法,有耶?無耶?實耶?虛耶?彼便作是念:『此是如來語,此是梵志語。』以是知如來諸法者,便奉持之;諸有外道語者,而遠離之。是謂名為奉法人。

彼云何為身證人?於是,有人身自作證,亦不信他人,亦不信如來語,諸尊所說言教亦復不信,但任己性而遊。是謂名為身證人。

彼云何名為見到人?於是,有人斷三結,成須陀洹不退轉法,彼有此見便有惠施,有受者,有善惡之報,有今世、後世,有父,有母,有阿羅漢等受教者,身信作證而自遊化。是謂名為見到人。

是謂,比丘!有此四人,當念除上三人,念修身證之法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更完整的說明, 參見《雜阿含經》卷三十三第 936 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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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ETA: 增壹阿含經 第 19 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