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讀經筆記] 增壹阿含經 結禁品第四十六

第 1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十事功德,如來與諸比丘說禁戒。

云何為十?

所謂承事聖眾,和合將順;

承事:治理。

將順:順勢助長、促成。

安隱聖眾;

安隱:安穩。

降伏惡人;

使諸慚愧比丘不令有惱;

不信之人使立信根;

已有信者倍令增益;

於現法中得盡有漏;

亦令後世諸漏之病皆悉除盡;

復令正法得久住世;

常念思惟當何方便正法久存。

是謂,比丘!十法功德,如來與諸比丘而說禁戒。

是故,比丘!當求方便,成就禁戒,勿令有失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2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聖所居之處有十事,三世諸聖常處其中。

云何為十?

於是,比丘!五事已除,成就六事,恒護一事,將護四部眾,觀諸劣弱,平等親近,正向無漏,依倚身行,心善解脫,智慧解脫。

將護:侍奉、養護。指為僧團募到食物、資材。

無漏:斷盡煩惱。其中「漏」是譬喻有所漏失。

云何比丘五事已除?於是,比丘五結已斷。如是五事已除。

五結:比對對應經典,本處特指「五蓋」,即貪欲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。

云何比丘成就六事?於是,比丘承六重之法。如是比丘成就六事。

六重之法:成就對六根的守護;當六根對六境時,不喜不憂而安住於捨,有正念、正知。

云何比丘恒護一事?於是,比丘恒護於心,有漏、無漏、有為、無為,至涅槃門。如是比丘恒護一事。

有漏:有煩惱的。其中「漏」是譬喻有所漏失。

有為:有造作的;因緣而生的。「為」是「造作」的意思。

無為:無造作的;不是由因緣而生的(因此也不會隨因緣而滅)。例如涅槃。

云何比丘將護四部之眾?於是,比丘成就四神足。如是便為將護四部之眾。

四神足:基於四種因素產生禪定、成就神通:(1)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、(2)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、(3)意定斷行成就如意足、(4)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。又譯為「四如意足」。

云何比丘觀於劣弱?於是,比丘生死眾行已盡。如是比丘觀於劣弱。

云何比丘平等親近?於是,比丘三結已盡,是謂比丘平等親近。

三結:這邊可能指貪欲、瞋恚、愚痴三結,也可能指欲結、恚結、害結三結。

云何比丘正向無漏?於是,比丘除去憍慢。如是比丘正向無漏。

云何比丘依倚身行?於是,比丘無明已除。如是比丘依倚身行。

云何比丘心善得解脫?於是,比丘愛已除盡。如是比丘心善得解脫。

云何比丘智慧解脫?於是,比丘觀苦諦,習、盡、道諦,如實知之。如是比丘智慧解脫。

是謂,比丘!聖賢十事所居之處。

昔日賢聖亦居此處,以居方居。

是故,比丘!念除五事,成就六法,守護一法,將護四部之眾,觀察劣弱,平等親近,正向無漏,依猗身行,心得解脫,智慧解脫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3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如來成就十力,自知為無著,在大眾中能師子吼,轉於無上梵輪而度眾生。

十力:只有佛才具足的十種智力:(1)處、非處智力:完全了知什麼是有道理、可能的(「斯有是處」),什麼是沒道理、不可能的(「無有是處」)。(2)業異熟智力:完全了知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的因果業報。(3)靜慮、解脫、等持、等至智力:完全了知各種禪定境界,這些定境要怎麼入手、有哪些深淺的層次、有哪些因緣能阻礙或成就這些定境。(4)根上下智力:完全了知眾生的根器好壞。(5)種種意解智力:完全了知眾生的各種意向。(6)種種界智力:完全了知世間與眾生的各種差別、分類。(7)遍趣行智力:完全了知有什麼途徑能通往什麼結果。(8)宿住隨念智力:完全了知而能憶念自己及眾生的過去世。(9)死生智力:完全了知眾生未來世的往生去處,以及導致往生這些去處的善惡因緣。(10)漏盡智力:完全自知自證得漏盡,斷盡煩惱。詳見《雜阿含經》卷二十六第684經。

所謂此色,此色習,此色盡,此色出要,觀此痛、想、行、識,識習,識盡,識出要,因是有是,此生則生,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更樂,更樂緣痛,痛緣愛,愛緣受,受緣有,有緣死,死緣愁、憂、苦、惱,不可稱計。

出要:出離;解脫束縛。

更樂:觸。

因此五陰之身,有此習法,此滅則滅,此無則無,無明盡行盡,行盡識盡,識盡名色盡,名色盡六入盡,六入盡更樂盡,更樂盡痛盡,痛盡愛盡,愛盡受盡,受盡有盡,有盡死盡,死盡愁、憂、苦、惱皆悉除盡。

比丘當知,我法甚為廣大,無崖之底,斷諸狐疑,安隱處正法。

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勤用心不令有缺,正使身體枯壞,終不捨精進之行,繫意不忘。

修行苦法,甚為不易,樂閑居之處,靜寂思惟,莫捨頭陀之行,如今如來現在善修梵行。

頭陀:捨棄對衣服、飲食、住處的貪著,以修鍊身心、去除塵垢煩惱的苦行法。有十二項規定:(1) 在阿蘭若處:居於離開聚落,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。(2) 常行乞食。(3) 次第乞食:乞食時沿門托鉢,不分貧富之家。(4) 受一食法:一日一食。(5) 節量食:不吃過多,鉢中只受一糰飯。(6) 中後不得飲漿:日中一食後不再飲漿。(7) 著弊衲衣:穿著廢棄布所作的襤褸衣。(8) 但三衣:除三衣外,沒有多餘的衣服。(9) 塚間住:住於墓地。(10) 樹下止。(11) 露地坐。(12) 但坐不臥:不躺下。

是故,比丘!若自觀察時,思惟微妙之法,又當察二義,無放逸行,使成果實,至甘露滅盡之處。

若當受他供養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不唐其勞,亦使父母得其果報,承事諸佛,禮敬供養。

如是,比丘!當如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4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如來成十種力,得四無所畏,在大眾中能師子吼。

四無所畏:佛說法時具有四種無所畏懼的自信,而勇猛安穩。即(1)正等覺無畏、(2)障道無畏、(3)漏盡無畏、(4)出苦道無畏。

云何為十力?

於是,如來是處如實知之,非處如實知之

處、非處智力:完全了知什麼是有道理、可能的(「斯有是處」),什麼是沒道理、不可能的(「無有是處」)。

復次,如來處所,知他眾生因緣處所受其果報

業異熟智力:完全了知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的因果業報。

復次,如來知若干種界、若干種持、若干種入,如實知之。

若干種界、若干種持、若干種入:陰界入,即:(一)五蘊,又作五陰、五眾、五聚。指色、受、想、行、​識。(二)十二處,又作十二入。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聲、香​、味、觸、法。(三)十八界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聲、香、味​、觸、法、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

種種界智力:完全了知世間與眾生的各種差別、分類。

復次,如來若干種解脫、無量解脫,如實知之

靜慮、解脫、等持、等至智力:完全了知各種禪定境界,這些定境要怎麼入手、有哪些深淺的層次、有哪些因緣能阻礙或成就這些定境。

復次,如來知他眾生智慧多少,如實知之。

根上下智力:完全了知眾生的根器好壞。

復次,如來知他眾生心中所念,如實知之:有欲心知有欲心,無欲心知無欲心;有瞋恚心知有瞋恚心,無瞋恚心知無瞋恚心;有愚癡心知有愚癡心,無愚癡心知無愚癡心;有愛心知有愛心,無愛心知無愛心;有受心知有受心,無受心知無受心;亂心知有亂心,無亂心知無亂心;散心知有散心,無散心知無散心;少心知有少心,無少心知無少心;廣心知有廣心,無廣心知無廣心;無量心知無量心,有量心知有量心,如實知之。定心知有定心,無定心知無定心;解脫心知解脫心,無解脫心知無解脫心。

無量心:指慈悲喜捨四無量心。

種種意解智力:完全了知眾生的各種意向。

復次,如來盡知一切所趣心之道,或一二生、三生、四生、五生、十生、五十生、百生、千生、億百千生、無量生、成劫、敗劫、無數成敗劫中,我昔生彼處,名是,字是,食如此之食,受其苦樂,壽命長短,死此生彼,彼死生此。自憶如是無數宿命之事

宿住隨念智力:完全了知而能憶念自己及眾生的過去世。

復次,如來知眾生生死之趣,以天眼觀眾生之類,善色、惡色、善趣、惡趣,隨行所種,皆悉知之。或復眾生身、口、意行惡,誹謗賢聖,造邪見業,身壞命終,生地獄中;或復眾生身、口、意行善,不誹謗賢聖,恒行正見,身壞命終,生善處天上,是謂名為天眼清淨,觀眾生類所趣之行。

死生智力:完全了知眾生未來世的往生去處,以及導致往生這些去處的善惡因緣。

復次,如來有漏盡,成無漏心解脫、智慧解脫;生死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更不復受有,如實知之。

漏盡智力:完全自知自證得漏盡,斷盡煩惱。

是謂如來有此十力,名為無著,得四無所畏,在大眾中作師子吼,轉於梵輪。

云何如來得四無所畏?

欲言如來成等正覺,若有眾生,欲言知者,則無此處;若復有沙門、婆羅門欲來誹謗佛,不成等正覺者,則無此處;以無此處,則獲安隱。

然我今日欲言已盡有漏,設復有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若魔天來,欲言未盡有漏者,則無此處;以無此處,則獲安隱。

復次,我所說法,賢聖得出要者,如實盡於苦際。設有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若魔天來,欲言未盡苦際者,無此處;以無此處,則獲安隱。

復次,我所說內法者、墮惡趣者,設復有沙門、婆羅門來,欲言非者,則無此處。是謂,比丘!如來有四無所畏。

內法:佛法相對於其他教法而言為內法。

設有外道異學言:『彼沙門瞿曇!有何等之力,有何無畏,自稱無著最尊?』

汝等當持此十力往報之。

設復外道異學重作是說:『我等亦成就十力。』

汝等比丘復當問曰:『汝有何十力?』

是時,外道異學則不能報也,遂增其惑。

所以然者,我終不見沙門、婆羅門自稱言得四無所畏,除如來者。

是故,比丘!當求方便,成十力、四無所畏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!

第 5 經

聞如是:

一時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。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十念廣分別修行,盡斷欲愛、色愛、無色愛、憍慢、無明。

欲愛:欲界眾生(感官之欲)的渴愛。

色愛:(斷除淫欲的)色界眾生的渴愛。

無色愛:(斷除淫欲與物質欲的)無色界眾生的渴愛。

云何為十?

所謂念佛、念法、念比丘僧、念戒、念施、念天、念止觀、念安般、念身、念死

是謂,比丘!有眾生修行此十念者,盡斷欲愛,色愛,無色愛,一切無明、憍慢、皆悉除盡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6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親近國家有十非法

云何為十?

於是國家起謀害心欲殺國王,緣此陰謀,王致命終。彼人民類便作是念:『此沙門、道士數來往返,此必是沙門所為。』是謂初非法親國之難。

復次,大臣叛逆為王所收,皆取害之。是時,人民便作是念:『此沙門、道士數來往返,此必是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二非法入國之難。

復次,國家亡失財寶。時,收藏人復生此念:『今此寶物我恒守護,更無餘人來入此者,必沙門取之。』是謂沙門第三非法入國之難。

復次,國王女年在盛時,猶未出適,身便懷妊。是時,人民作是念:『此中更無餘人往返,必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四非法親國之難。

復次,國王身抱重患,中他人藥。是時,人民復作是念:『其中更無餘人,此必是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五非法親國之難。

復次,國王、大臣各共競諍,共相傷害。是時,人民便作是念:『此諸大臣本共和合,今共競諍,此非餘人所為,必是沙門、道士。』是謂第六非法親國之難。

復次,二國共鬥,各爭勝餘,人民便作是念:『此沙門、道士數來在內,必是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七非法親國之難。

復次,國王本好惠施,與民分財,後便吝悔,不肯惠施。是時,人民各生斯念:『我等國主本喜惠施,今復慳貪無惠施心,此必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八非法親國之難。

復次,國王恒以正法,取民財物,後復非法取民財寶。是時,人民各生斯意:『我等國主本以法取民財寶,今復以非法取民財寶,此必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九非法親國之難。

復次,國土人民普得疫病,皆由宿緣。是時,人民各生斯念:『我等昔日無復疾病,今各得患,死者盈路,必是沙門咒術所致。』是謂第十非法親國之難。

是謂,比丘!十非法入國之難。

是故,比丘!莫復生心親近國家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7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國王成就十法者,不得久存,多諸盜賊

云何為十?

於時國王慳貪,以小輕事,便興瞋恚,不觀義理。若王成就初法,則不得久存,國饒盜賊。

復次,彼王貪著財物,不肯庶幾,是謂國王成就此二法,則不得久存。

庶幾:布施。

復次,彼王不受人諫,為人暴虐,無有慈心,是謂第三法,不得久存。

復次,彼王枉諸人民,橫取繫閉,在牢獄中,無有出期,是謂第四法,不得久存。

繫閉:囚禁。

復次,國王非法相,佐不案正行,是謂五法,不得久存。

復次,彼王貪著他色,遠離己妻,是謂彼王成就六法,不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好喜嗜酒,不理官事,是謂成就七法,不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好喜歌舞戲樂,不理官事,是謂第八法,不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恒抱長患,無有強健之日,是謂第九之法,不得久存。

復次國王不信忠孝之臣,翅羽尟少,無有強佐,是謂國王成就此十法,不得久存。

今比丘眾亦復如是,若成就十法,不增善本功德,身壞命終,入地獄中

何謂十法?

於是,比丘不持禁戒,亦無恭恪之心,是謂比丘成就初法,不得究竟有所至到。

恭恪:恭敬謹慎。

復次,比丘不承事佛,不信真言,是謂比丘成就第二之法,不得久住。

真言:真實的言語;含有深奧教法的密語。

復次,比丘不承事法,漏諸戒律,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,不得久住。

復次,比丘承事聖眾,恒自卑意,不信彼受,是謂比丘成就第四之法,不得久住。

復次,比丘貪著利養,心不放捨,是謂比丘成就第五之法,不得久住。

復次,比丘不多學問,不勤加誦讀翫習,是謂比丘成就六法,不得久存。

翫習:研習。

復次,比丘不與善知識從事,恒與惡知識從事,是謂比丘第七之法,不得久存。

復次,比丘恒喜事役,不念坐禪,是謂第八之法,不得久存。

事役:勞役;政務。

復次,比丘復著算數,返道就俗,不習正法,是謂比丘第九之法,不得久存。

復次,比丘不樂修梵行,貪著不淨,是謂比丘第十之法,不得久存。

是謂,比丘!成就此十法者,必墮三惡趣,不生善處。

若國王成就十法,便得久住於世。

云何為十?

於是,國王不著財物,不興瞋恚,亦復不以小事起怒害心,是謂第一之法,便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受群臣諫,不逆其辭,是謂成就第二之法,便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常好惠施,與民同歡,是謂第三。

以法取物,不以非法,是謂第四之法,便得久存。

復次,彼王不著他色,恒自守護其妻,是謂成就第五之法,便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亦不飲酒,心不荒亂,是謂成就第六之法,便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亦不戲笑,降伏外敵,是謂成就第七之法,便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案法治化,終無阿曲,是謂成就第八之法,便得久存。

阿曲:以不實之辭冤枉別人。

復次,國王與群臣和睦,無有竟爭,是謂成就第九之法,便得久存。

復次,國王無有病患,氣力強盛,是謂第十之法,便得久存。

若國王成就此十法者,便得久存,無奈之何。

比丘眾亦復如是,若成就十法者,如屈伸臂頃,便生天上。

云何為十?

於是,比丘奉持禁戒,戒德具足,不犯正法,是謂比丘成就此初法,身壞命終,生善處天上。

復次,比丘於如來所,有恭敬之心,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二法,得生善處。

復次,比丘順從法教,一無所犯,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,得生善處。

復次,比丘恭奉聖眾,無有懈惰之心,是謂成就第四之法,得生天上。

復次,比丘少欲知足,不著利養,是謂比丘第五之法,得生天上。

復次,比丘不自用意,恒隨戒法,是謂成就第六之法,生於善處。

復次,比丘不著事務,常喜坐禪,是謂成就第七之法,得生天上。

復次,比丘樂閑靜之處,不在人間,是謂成就第八之法,生於善處。

復次,比丘不與惡知識從事,常與善知識從事,是謂成就第九之法,得生善處。

復次,比丘常修梵行,離於惡法,多聞學義,不失次敘

如是比丘成就十法者,如屈伸臂頃,生善處天上。

是謂,比丘!非法之行入地獄者,當念捨離;十正法之行,當共奉修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8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所,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。

是時,眾多比丘時到,著衣持鉢,入羅閱城乞食。

是時,眾多比丘便作是念:「我等入城乞食,日猶故早,我等可至外道異學,與共論議。」

是時,眾多比丘便至外道異學所。

時,諸外道遙見諸沙門來,各各自謂言:「各各寂寞,勿有高聲語言,沙門瞿曇弟子今來此間;然沙門之法,稱譽寂寞之人,令知我等正法,不亂有亂。」

爾時,眾多比丘便至外道異學所,共相問訊,在一面坐。

爾時,外道問諸比丘:「汝等,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說此妙法,是諸比丘盡解一切諸法而自遊戲不干?我等亦復與諸弟子說此妙法而自遊戲。我之所說,與汝有何等異?有何差別?說法戒教一類無異。」

遊戲:比喻純熟自在。

是時,眾多比丘聞外道異學所說,亦不稱善,復非言惡,即從坐起,各退而去。

是時,眾多比丘自相謂言:「我等當持此義,往白世尊。若如來有所說者,我當念奉行。」

爾時,眾多比丘入羅閱城乞食已,還至房中,收攝衣鉢,往至世尊所,頭面禮足,住在一面。

爾時,眾多比丘以此緣本,盡向如來說之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彼外道異學問此義已,汝等應持此語報之:『一論、一義、一演,乃至十論、十義、十演,說此語時有何等義?』

設汝持此語往問者,彼人則不能報之,彼外道異學遂增愚惑。所以然者,非彼所有境界。

是故,比丘!我不見天及人民、魔、若魔天、釋、梵天王能報此語者,除如來及如來弟子從吾聞者,此則不論。

一論、一義、一演,我雖說此義,由何故而說乎?

一切眾生由食而存,無食則死,彼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觀察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苦際,同一義而不二。

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二論、二義、二演,我雖說此義,由何說乎?

名與色,彼何等謂名?

所謂痛、想、念、更、思惟,是謂名也。

彼云何名為色耶?

四大及四大所造色,是謂名為色。

以此緣本,故名為色也。二論、二義、二演者,由此因緣故,我今說之。

若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觀察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其苦際。

三論、三義、三演,由何等故而說此義乎?

所謂三痛。

云何為三?

所謂苦痛、樂痛、不苦不樂痛。

彼云何名為樂痛?

所謂心中樂想,亦不分散,是謂名為樂痛。

彼云何名為苦痛?

所謂心中憒亂而不定一,思惟若干想,是謂名苦痛。

彼云何名為不苦不樂痛?

所謂心中無苦無樂想,復非一定,復非亂想,亦不思惟法與非法,恒自寂默,心無有記,是故名為不苦不樂痛。

是謂三痛。

若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觀察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其苦際。

我所說三論、三義、三演者,正謂此耳。

四義、四論、四演,由何等故復說此義乎?

所謂四諦。

云何為四?

所謂苦、習、盡、道聖諦。

彼云何為苦諦?

所謂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、憂悲惱苦、怨憎會苦、恩愛別苦、所欲不得苦。

彼云何名為習諦?

所謂愛本與欲相應者,是謂名為習諦。

彼云何名為苦盡諦?

所謂彼愛永盡無餘,更不復生,是謂名苦盡諦。

彼云何名為苦要諦?

所謂賢聖八品道:正見、正治、正語、正命、正業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三昧,是名為八品之道也。

若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觀察,平等盡其苦際,是謂四論、四義、四演。

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五論、五義、五演,我今所說,由何等故說?

所謂五根。

云何為五?

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、慧根。

云何名為信根?

所謂賢聖弟子,信如來道法,彼如來.至真.等正覺.明行成為.善逝.世間解.無上士.道法御.天人師,號佛.眾祐,出現於世,是謂名為信根。

彼云何名為精進根?

所謂身心意并勤勞不倦,滅不善法,使善增益,順心執持,是謂名為精進根。

彼云何名為念根?

所謂念根者,所誦不忘,恒在心懷,總持不失,有為、無漏之法,終不忘失,是謂名為念根。

彼云何名為定根。

所謂定根者,心中無錯亂,無若干想,恒專精一意,是謂名為三昧根。

彼云何名智慧根?

所謂知苦、知習、知盡、知道,是謂名智慧之根。

此名五根也。

比丘於中平等解脫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其苦際。

五論、五義、五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六論、六義、六演,我所說者,由何等故乎?

所謂六重之法也。

云何為六?

於是,比丘恒身行慈心,若在閑淨室中,常若一心,可尊可貴,恒與和合,是謂比丘第一重法。

復次,口行慈心,終無虛妄,可敬可貴,是謂第二重法。

復次,意行慈,不起憎嫉,可敬可貴,是謂第三重法。

復次。若得法利之養,鉢中遺餘,與諸梵行之人等心施與,是謂第四重法可敬可貴。

復次,奉持禁戒,無所脫失,賢人之所貴,是謂第五重法可敬可貴。

復次,正見賢聖得出要,得盡苦際,意不錯亂,與諸梵行之人等修其行,是謂第六之法可敬可貴。

爾時,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於苦際。

六論、六義、六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七論、七義、七演,由何等故而說此乎?

所謂七神識止處。

云何為七?

或有眾生,若干想,若干種身,所謂天及人也。

或有眾生,若干種身一想,所謂梵迦夷天最初出時。

梵迦夷天:色界初禪天的通稱,此天離欲界的淫欲,寂靜清淨。又譯為「梵身天」。

或有眾生,一想一身,所謂光音天是也。

光音天:色界二禪天中的最高一層。光音天人不用口語溝通,而以光互通心意,所以稱為「光音」。壞劫開始的時候,宇宙發生大火災,將光音天之下全部燒毀,但無法燒到光音天,此時光音天之下的各界眾生會輾轉生於光音天。

或有眾生,一身若干想,所謂遍淨天是也。

遍淨天:色界第三禪天之第三天。此天淨光周遍,故名遍淨天。

或有眾生,空處無量,所謂空處天是也。

空處天:以無邊的空間為意念專注的對象(所緣)所成就的定境,是無色界第一天的層次。又譯為「空入處」、「空處」、「空無邊處」、「無量空處」。

或有眾生,識處無量,所謂識處天是也。

識處天:以無邊的識為意念專注的對象(所緣)所成就的定境,是無色界第二天的層次。又譯為「識入處」、「識處」、「識無邊處」。

或有眾生,無所有處無量,所謂不用處天是也。

不用處天:以無所有為意念專注的對象(所緣)所成就的定境,是無色界第三天的層次。又譯為「無所有處」、「無所有入處」。

或有眾生,有想無想處無量,所謂有想無想天是也。

有想無想天:沒有一般粗重的想陰(心中浮現的相),但想陰仍未真正斷盡的定境,是世間最深的定境。猶如油已經倒光的油筒,倒不出油來了,但表面還是黏著一些油;非想非非想入處已幾乎沒有想陰,但又不能說斷盡想陰。是無色界天的最高層次。又譯為「非想非非想入處」。

是謂,比丘!七神止處。

於是,比丘平等解脫,乃至平等盡於苦際。

七論、七義、七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八論、八義、八演,我所說者,由何等故而說此乎?

所謂世間八法是隨世迴轉。

云何為八?

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,是謂世間八法隨世迴轉。

若比丘於中平等解脫,乃至盡於苦際。

八論、八義、八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九論、九義、九演,我所說者,由何故而說此乎?

所謂九眾生居處。

云何為九?

若有眾生。若干種身,所謂天及人。

或有眾生,若干種身一想,謂梵迦夷天最初出時是也。

或有眾生,一想一身,所謂光音天是也。

或有眾生,一身若干想,所謂遍淨天也。

或有眾生,空處無量,所謂空處天是也。

或有眾生,識處無量,所謂識天也。

或有眾生,無有處無量,所謂不用處天是也。

或有眾生,有想無想處無量,所謂有想無想天是也。

無想眾生及諸所生之類,為九神止處。

於是,比丘平等解脫,乃至盡於苦際。

九論、九義、九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十論、十義、十演,由何等說乎?

所謂十念:念佛、念法、念比丘僧、念戒、念施、念天、念休息、念安般、念身、念死,是謂十念。

念休息:保持心念於內心的平靜。

若比丘平等解脫,乃至盡於苦際。

十論、十義、十演。

如是,比丘!從一至十。

比丘當知,若外道異學聞此語者,猶不能熟視顏色,況欲報之!

其有比丘解此義者,於現法中最尊第一之人。

若復比丘、比丘尼思惟此義,乃至十歲,必成二果、若阿羅漢、若阿那含。

比丘!且捨十歲。若一年之中思惟此義者,必成二果,終無中退。

比丘!且捨一年,其四部之眾十月,若至一月,思惟此義者,必成二果,亦不中退。

且捨一月。若四部之眾七日之中思惟此義,必成二果,終不有疑。」

爾時,阿難在世尊後,執扇扇佛。爾時,阿難白佛言:「世尊!此法極為甚深。若所在方面有此法者,當知便遇如來。唯然,世尊!此法名何等,當云何奉行?」

佛告阿難:「此經名為十法之義,當念奉行。」

爾時,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9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其有修行十想者,便盡有漏,獲通作證,漸至涅槃。

云何為十?

所謂白骨想、青瘀想、膨脹想、食不消想、血想、噉想、有常無常想、貪食想、死想、一切世間不可樂想

是謂,比丘!修此十想者,得盡有漏,得至涅槃界。

又是,比丘!十想之中,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最為第一。

所以然者,其有修行不可樂想,持信奉法,此二人必越次取證。

是故,比丘!若在樹下靜處露坐,當思惟此十想。

是故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10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有一比丘至世尊所,頭面禮足,在一面坐。

爾時,彼比丘白世尊言:「如來今日與諸比丘說:『十想之法,其能修者,斷諸有漏,成無漏行。』如我,世尊!不堪任行此想。所以然者,欲心多故,身意熾盛,不得寧息。」

爾時,世尊告彼比丘:「汝今當捨淨想,思惟不淨想;捨有常想,思惟無常想;捨有我想,思惟無我想;捨可樂想,思惟不可樂想

所以然者,若比丘思惟淨想,欲心便熾盛;若思惟不淨想,便無欲心。

比丘當知,欲為不淨,如彼屎聚;欲如鴝鵒,饒諸音響;欲無返復,如彼毒蛇;欲如幻化,如日消雪;當念捨欲,如棄塜間。

鴝鵒:八哥的別名。

欲還自害,如蛇懷毒;欲無厭患,如飲鹹水;欲難可滿,如海吞流;欲多可畏,如羅剎村;欲猶怨家,恒當遠離。

欲猶少味,如蜜塗刀;欲不可愛,如路白骨;欲現外形,如廁生華;欲為不真,如彼畫瓶,內盛醜物,外見殊特;欲無牢固,亦如聚沫。

是故,比丘!當念遠離貪欲之想,思惟不淨之想。

汝今,比丘!當憶昔迦葉佛所奉行十想,今當重思惟十想,有漏心便解脫。」

迦葉佛:過去七佛中,第六位的佛名,是釋迦牟尼佛的前一位佛。

爾時,彼比丘悲泣墮淚不能自止,即時頭面禮佛,白世尊言:「唯,世尊!愚惑積久,如來躬自說十想,方欲遠離。今自懺悔,後更不犯!唯願如來受其重過,原恕不及。」

佛告比丘:「聽汝改過,勿復更犯,又如來與汝說十想而不肯奉持。」

是時,彼比丘聞世尊教誡已,在閑靜之處,剋己思惟,所以族姓子,剃除鬚髮,著三法衣,修無上梵行者,欲昇其所願;生死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更不復受胎,如實知之。爾時,彼比丘便成阿羅漢。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結禁.聖賢居  二力及十念
 親國.無罣礙  十論.想.觀想

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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