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讀經筆記] 增壹阿含經 善惡品第四十七

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

第 1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有眾生奉行十法,便生天上;又行十法,便生惡趣;又行十法,入涅槃界。

云何修行十法,生惡趣中

於是,有人殺生、盜劫、淫泆、妄言、綺語、惡口、兩舌鬥亂彼此、嫉妒、瞋恚、興起邪見,是謂十法。

其有眾生,行此十法,入惡趣中。

云何修行十法,得生天上

於是,有人不殺、不盜、不淫、不妄言、綺語、惡口,不兩舌鬥亂彼此,嫉妒、恚害、興起邪見。

若有人行此十法者,便生天上。

云何修行十法,得至涅槃

所謂十念:念佛、念法、念比丘僧、念天、念戒、念施、念休息、念安般、念身、念死。

是謂修行十法,得至涅槃。

比丘當知,其生天及惡趣者,當念捨離;其十法得至涅槃者,善修奉行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2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由十惡之本,外物衰耗,何況內法!

云何為十?

所謂殺、盜、淫、妄言、綺語、惡口、兩舌鬥亂彼此、嫉妒、恚害、心懷邪見。

由殺生報故,眾生壽命極短;

由不與取故,眾生生便貧賤;

由淫泆報故,眾生門不貞良;

由妄語故,眾生口氣醜弊,致不鮮潔:

由綺語故,致土地不平整;

由兩舌報故,土地生荊棘;

由惡口報故,語有若干種;

由嫉妒故,以致穀不豐熟;

由恚害報故,多諸穢惡之物;

由邪見報故,自然生八大地獄。

八大地獄:依據俱舍論八的說法。一、等活地獄,彼有情遇種種斫刺磨擣。被涼風所吹之後,皮肉復生,甦醒如故,因此又名等活。二、黑繩地獄,先以黑繩秤量支體,而後斬鋸,故名黑繩。三、眾合地獄,眾多苦具俱來逼身、合黨相害,故名眾合。四、號叫地獄,逼於眾苦,發悲號怨叫之聲,故名號叫。五、大叫地獄,逼於劇苦,更發大哭聲,故名大號叫。六、炎熱地獄,火隨身起,炎熾周圍,苦熱難堪,故名炎熱。七、大熱地獄,為熱中的極至,故名大熱。八、無間地獄,受苦無間斷,故名無間。

因此十惡報故,使諸外物衰秏,何況內物。

是謂,比丘!當念捨離十惡之法,修行十善法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3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波斯匿王往至世尊所,頭面禮足,在一面坐。

爾時,波斯匿王往白世尊言:「如來審有是語:『施我獲福多,餘者獲福少;施我弟子,勿施餘人。』設有人作是語者,豈非毀如來法乎?」

佛告王曰:「我無此語:『獨應施我,勿施餘人。』大王!當知,我恒有此語:『若比丘鉢中遺餘擲著水中,軟蟲食之猶得其福,何況施人而不獲福乎?』但,大王!我有是語:『施持戒人,其福益多,勝於犯戒之人。』」

爾時,波斯匿王前白佛言:「唯然,世尊!施持戒人,其福倍多於犯戒之人者上。」

王復白佛言:「尼揵子來語我言:『沙門瞿曇知於幻術,能迴轉世人。』世尊!此語為審乎?為非耶?」

佛告王曰:「如是,大王!如向來言:『我有幻法,能迴轉世人。』」

王白佛言:「何者名為迴轉幻法?」

佛告王曰:「其殺生者其罪難量,其不殺者受福無量;其不與取者獲罪無量,其不盜者獲福無量;夫淫泆者受罪無量,其不淫者受福無量;其邪見者受罪無量,其正見者獲福無量。我所解幻法者,正謂此耳。」

是時,波斯匿王白世尊言:「若當世間人民、魔、若魔天、有形之類,深解此幻術者則獲大幸。自今已後,不復聽外道異學入我國界,聽四部之眾恒在我宮,常當供養,隨其所須。」

佛告大王:「勿作是語。所以然者,施畜生之類,猶獲其福;及施犯戒之人,亦獲其福;施持戒之人,福亦難量;施外仙道之人,獲一億之福;施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羅漢、辟支佛及佛,其福不可量。

是故,大王!當興發意,供給當來過去諸佛、聲聞弟子。

如是,大王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波斯匿王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4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眾多比丘食後皆集普會講堂,咸共論說此義,所謂論者,衣裳、服飾、飲食之論,鄰國、賊寇、戰鬥之論,飲酒、淫泆、五樂之論,歌舞、戲笑、妓樂之論。如此非要,不可稱計。

爾時,世尊以天耳聽聞諸比丘各作是論,即往至普會講堂所,問諸比丘:「汝等集此欲何所論說?」

是時,諸比丘白世尊言:「我等集此共論此不要事。」

是時,佛告諸比丘曰:「止!止!比丘!勿作此論。所以然者,此論非義,亦無善法之趣,不由此論得修梵行,不得滅盡涅槃之處,不得沙門平等之道。此皆俗論,非正趣之論。

汝等已離俗修道,不應思惟敗行之論。

汝等設欲論者,當論十事功德之論。

云何為十?

若精勤比丘,少欲、知足、有勇猛心、多聞能與人說法、無畏無恐、戒律具足、三昧成就、智慧成就、解脫成就、解脫見慧成就。

汝等設欲論者,當論此十事。

所以然者,潤及一切,多所饒益,得修梵行,得至滅盡無為之處,涅槃之要也。

汝今族姓子已出家學道,應當思惟此十事。

此論者,正法之論,去離惡趣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5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眾多比丘皆集普會講堂,各生此論:「今舍衛城穀米勇貴,乞求難果。

世尊又說:『依於飲食,人身得存,四大依倚心所念法,法依善趣之本。』

我等今日便當差次立人乞求。

差次:安排。

使乞求之人得見好妙色,得極妙更樂,得衣裳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不亦善耶?」

爾時,世尊清淨無瑕穢以天耳遙聞諸比丘各生此論。

爾時,世尊即往至普會講堂所,在眾中坐,告諸比丘:「汝等集此為何論義?」

比丘對曰:「我等所論:『今舍衛城乞求難得,欲共差次一人次第乞食,隨時得見好色妙服,及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。』我等所論正論此耳。」

佛告比丘:「若乞求比丘四事供養: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復用見色、聲、香、味、細滑法乎?

我恒教敕,乞食求有二事:可親、不可親。

設得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增益惡法,無有善法,此不可親

若得乞求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增益善法,不增惡法,此便可親

汝等比丘,於此法中,欲作何等之論?

汝等所論者,非正法論,當捨此法,更莫思惟,不由此得至休息滅盡涅槃之處。

設欲論者,當論此十法。

云何為十?

若精勤比丘,少欲、知足、有勇猛心、多聞能與人說法、無畏無恐、戒律具足、三昧成就、智慧成就、解脫成就、解脫見慧成就。

汝等設欲論者,當論此十事。

所以然者,潤及一切,多所饒益,得修梵行,得至滅盡之處、無為涅槃界。

此論者沙門之義,當念思惟,勿去離心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6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眾多比丘各集普會講堂,作是異論:「今舍衛城乞食難得,非比丘所安之處,我等可立一人次第乞食。

此乞比丘,能辦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無所乏短。」

爾時,眾中有一比丘,白諸人曰:「我等不堪任在此乞求,各共詣摩竭國於彼乞求,又且穀米豐賤,飲食極饒。」

更復有比丘說曰:「我等不宜在彼國乞食。所以然者,阿闍世王在彼治化,主行非法,又殺父王,與提婆達兜為友。以此因緣故,不宜在彼乞求。」

復有比丘說曰:「今此拘留沙國土,人民熾盛,饒財多寶,宜在彼土乞求。」

復有比丘作是說:「我等不宜在彼土乞食。所以然者,惡生王於彼土治化,極為兇弊,無有慈仁,人民麤暴,好喜鬥訟。以此因緣,故不應在彼乞食。」

復有比丘說曰:「我等宜在拘深婆羅㮈城,優填王所治之處,篤信佛法,意不移動,我等宜在彼土乞食,所願無違。」

拘深:古代印度都市名,是十六大國之一的跋蹉國(拔沙國)的首都,相當於現今的 Kosam,位於恒河支流 Yamunā 河沿岸。當時有以首都名作為國號的習慣,因此跋蹉國又稱為拘睒彌國。另譯為「拘舍彌」、「拘睒彌」、「俱睒彌」。

爾時,世尊以天耳聞諸比丘各生此論,即嚴整衣服,至諸比丘所,在中央坐,問諸比丘曰:「汝等集此欲何等論,為說何事?」

是時,比丘白佛言:「我等集此各興此論:『今舍衛城穀米勇貴,乞求叵得,各當共詣摩竭國界,於彼乞求,又彼國土饒財多寶,所索易得。』

其中或有比丘說曰:『我等不宜彼國乞食。所以然者,阿闍世王在彼治化,主行非法,又殺父王,與提婆達兜為友。以此因緣,故不宜在彼乞求。』

其中復有比丘說曰:『今拘留沙國,人民熾盛,饒財多寶,宜在彼國乞食。』

復有比丘作是說:『我等不宜在彼乞食。所以然者,惡生王於彼治化,為人兇惡,無有慈仁,好喜鬥訟。以此因緣,故不宜在彼乞食。』

復有比丘說曰:『我等宜在拘深婆羅㮈城,優填王所治之處,篤信佛法,意不移動,宜在彼乞食,所願無違。』

在此所論,正謂此耳。」

爾時,佛告諸比丘:「汝等莫稱譏王治國家界,亦莫論王有勝劣。

爾時,世尊便說此偈:

「夫人作善惡,  行本有所因,
 彼彼獲其報,  終不有毀敗。
 夫人作善惡,  行本有所因,
 為善受善報,  惡受惡果報。

是故,比丘!勿興斯意論國事緣,不由此論得至滅盡涅槃之處,亦不得沙門正行之法。

設欲作是論,非是正業。

汝等應當學十事論

云何為十?

若精勤比丘,少欲、知足、有勇猛心、多聞能與人說法、無畏無恐、戒律具足、三昧成就、智慧成就、解脫成就、解脫見慧成就,汝設欲論者,當論此十事。

所以然者,普潤一切,得修梵行,得至滅盡涅槃之處。

汝等已出家學道,離於世俗,當勤思惟,勿去離心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7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眾多比丘集普會講堂各興此論:「今波斯匿王主行非法,犯聖律教,讖比丘尼得阿羅漢道,十二年中閉在宮內,與共交通。

又不事佛、法、比丘僧,無篤信之心向阿羅漢,則無信心於佛、法、聖眾,我等宜應遠離,勿止此土。

所以然者,王行非法時,王大臣亦行非法,大臣以行非法,左右吏佐亦行非法;吏佐已行非法,諸庶人類亦行非法。

我今宜在遠國乞求,不止此邦。

又可觀彼風俗之化,已見風俗之化,則見殊異之處。」

爾時,世尊以天耳聽聞諸比丘各興此論,即往至諸比丘所,在中央坐。

爾時,佛告諸比丘:「汝等集此為何論說?」

眾多比丘白世尊言:「我等在此論波斯匿王,主行非法,犯聖律教,十二年中閉讖比丘尼,在深宮內,接待以色。

又得道之人行過三界,然王亦不事佛、法及眾僧,無篤信之心向阿羅漢;已無此心,則無此心於三尊。

我等宜遠遊,不須住此。

所以然者,王行非法時,臣佐、人民亦復行惡,又觀世間風化之法。」

爾時,世尊告曰:「汝等勿論國界之事,當自剋己,思惟內省,挍計分別。

言此論者不合至理,亦復不令人得修梵行,滅盡無為涅槃之處,當自修己,熾然法行,自歸最尊。

若比丘能自修己,興隆法樂者,此人之類便為我躬自所生。

云何,比丘!能自熾然,興隆法樂,無有虛妄,自歸最尊?

於是,比丘!內自觀身,身意止,自攝其心,除去亂想,無有憂愁;外自觀身,身意止,自攝其心,除去亂想,無有愁憂;有復內外觀身,身意止;內觀痛,外觀痛,內外觀痛;內觀心,外觀心,內外觀心;內觀法,外觀法,內外觀法,法意止,自攝其心,除去亂想,無有愁憂。

如是,比丘!能自熾然其行,興隆法樂,自歸最尊。

諸有將來、現在比丘,能自熾然不失行本,便為我之所生。

是故,比丘!若欲有所論,當論於十事

云何為十?

所謂精勤比丘,少欲、知足、有勇猛心、多聞能與人說法、無畏無恐、戒律具足、三昧成就、智慧成就、解脫成就、解脫見慧成就。

汝等設欲論者,當論此十事。

所以然者,潤及一切,多所饒益,得修梵行,至滅盡之處、無為涅槃界。

此論者沙門之義,當念思惟,勿去離心。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8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舍衛國城中有一長者,與羅云作坐禪屋。

羅云:比丘名,以嚴持戒律、精進修道聞名,譽為「密行第一」。他是佛陀未出家求道前的兒子,又譯為「羅睺羅」。

爾時,羅云隨其日數,止彼屋中,後便人間遊化。

時,彼長者竊生此心:「我當往覲尊者羅云。」

爾時,長者見羅云房中,寂寞不見人住,見已,語諸比丘曰:「尊者羅云今為所在?」

比丘報曰:「羅云在人間遊化。」

長者報曰:「唯願諸賢差次人在吾房中住。世尊亦說:『造立園果,及作橋舡,近道作圊廁,持用惠施,長夜獲其福,戒法成就,死必生天上。』

橋舡:橋船。

圊廁:廁所。

以是之故,我與羅云作屋耳。今羅云不樂我房,唯願諸賢差次人住我房中。」

諸比丘對曰:「如長者教。」爾時,諸比丘即差次一比丘住房中。

是時,尊者羅云便作是念:「我離世尊積久,今可往問訊。」

是時,尊者羅云即往至世尊所,頭面禮足,在一面坐。

須臾之間,即從座起,還詣房中,見有異比丘在屋中住。

見已,語彼比丘曰:「誰持我房與卿使住?」

比丘報曰:「眾僧差次令我住此房中。」

是時,羅云還至世尊所,因此緣本,具白世尊:「不審如來,眾僧差次我房,使道人在此止住耶?」

佛告羅云:「汝往至長者家,語長者曰:『我所行法無有身、口、意行有過乎?又非身三、口四、意三過乎?長者先持房施我,後復持與聖眾。』」

身三、口四、意三過:即十惡。身三:殺生、偷盜、邪淫;口四: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;意三:貪欲、瞋恚、邪見。

是時,羅云受佛教已,即往長者家,語長者曰:「我非有身三、口四、意三過乎?」

長者報曰:「我亦不見羅云身、口、意過也。」

羅云語長者曰:「何故奪我房舍持與聖眾?」

長者報曰:「我見房空,是故持施聖眾。時我復作是念:『尊者羅云必不樂我房中。』故持惠施耳。」

是時,羅云聞長者語已,即還至世尊所,以此因緣,具白如來。

是時,世尊即告阿難:「速打揵椎,諸有比丘在祇洹精舍者,盡集普會講堂。」

揵椎:磬。

時,阿難即受佛教,召諸比丘在普會講堂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說惠施清淨,汝等善思念之。」爾時,諸比丘從佛受教。

世尊告曰:「彼云何名為惠施清淨

於是,比丘!若有人以物惠施,後復還奪更與餘人,此名為施不均整,非平等施。

若復有人奪彼人物,持施聖眾;若復有人還奪聖眾,持用與人,此非為平等之施,亦非清淨之施。

轉輪聖王自於境界猶得自在,比丘於己衣鉢亦得自在。

若復彼人口不見許,而取他人物與人者,此非平等之施。

我今告諸比丘,施主見與,受主不見與者,此非平等之施。

若復彼比丘會遇命終,當持此一房在眾中結羯磨,傳告唱令:『某甲比丘命終,今持此房在眾分處,欲安處何人?隨聖眾教。諸賢!任使某甲比丘住者,各共忍之。』

羯磨:作授戒、懺悔等業事的一種宣告式。藉由此宣告文而成就該事。

若不聽者,今便說再三,亦當作是說之。

若眾僧一人不聽而與者,則非平等之施,則為雜濁之物。

今還與羅云房,清淨受之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9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所,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。

時,尊者大均頭在靜寂之處,興此念想:「諸前後中央之見,云何得知?」

大均頭:舍利弗的侍者,七歲即證阿羅漢果。

爾時,大均頭到時,著衣持鉢,到世尊所,頭面禮足,在一面坐。

爾時,均頭白世尊言:「今此諸見,前後相應。云何得滅此見,又使餘者不生?」

世尊告曰:「於是,均頭!此見所出與所滅之處,皆是無常、苦、空。

均頭知之,當建此意。

夫見之法六十二種,要當住十善之地,除去此見。

見之法六十二種:即「六十二見」佛陀時代外道對於宇宙和人生的六十二種錯誤的見解,包括常見論、半常半無常論、有邊無邊論、種種論、無因論、死後有想論、死後無想論、死後非想非非想論、斷滅論、現世涅槃論等。詳見《長阿含經》卷十四第21經梵動經。

云何為十?

於是,均頭!他好殺生,我等應當不殺;

他好盜,我不盜;

他犯梵行,我行梵行;

他妄語,我不行妄語;

他行兩舌鬥亂彼此、綺語、惡口、嫉妒、恚、邪見,我行正見。

均頭當知,如從惡道得值正道,如從邪見得至正見,迴邪就正,猶如有人自己沒溺,復欲渡人者,終無此理。

己未滅度,欲使他人滅度者,此事不然

如有人自不沒溺,便能渡人,可有此理。

今亦如是,自般涅槃,復使他人取滅度者,可有此理

是故,均頭當念,離殺,不殺滅度;

離盜,不盜滅度;

離淫,不淫滅度;

離妄語,不妄語滅度;

離綺語,不綺語滅度;

離麤言,不麤言滅度;

離鬥亂彼此,不鬥亂彼此滅度;

離嫉妒,不嫉妒滅度;

離恚,不恚滅度;

離邪見,得正見滅度。

均頭當知,若凡夫之人便生此念:『為有我耶?為無我耶?有我無我耶?世有常耶?世無常耶?世有邊耶?世無邊耶?命是身耶?為命異身異耶?如來死耶?如來不死耶?為有死耶?為無死耶?為誰造此世?』

生諸邪見:『為是梵天造此世?為是地主施設此世?又梵天此眾生,地主造此世間;眾生本無今有,已有便滅。』

凡夫之人無聞、無見,便生此念。」

爾時,世尊便說此偈:

「自然有梵天,  此是梵志語,
 此見不真正,  如彼之所見。
 我主生蓮華,  梵天於中出,
 地主生梵天,  自生不相應。
 地主剎利種,  梵志之父母,
 云何剎利子,  梵志還相生?
 尋其所生處,  諸天之所說,
 此是歎譽言,  還自著羇難。
 梵天生人民,  地主造世間,
 或言餘者造,  此語誰者審?
 恚欲之所惑,  三事共合集,
 心不得自在,  自稱我世勝。
 天神造世間,  亦非梵天生,
 設復梵天造,  此非虛妄耶?
 尋跡遂復多,  審諦方言虛,
 其行各各異,  此行不審實。

均頭當知,眾生之類所見不同,其念各異。

此諸見者皆是無常,其有懷抱此見,則是無常變易之法。

若他人殺生,我等當離殺生;

設他盜者,當遠離之,不習其行,專其心意,不使錯亂,思惟挍計,邪見所興,乃至十惡之法皆當去離,不習其行。

若他瞋恚,我等學於忍辱,他人懷嫉妒,我當捨離;

他興憍慢,我念捨離;

若他自稱、毀餘人,我等不自稱、不毀他人;

他不少欲,我等當學少欲;

他人犯戒,我修其戒;

他人有懈怠,我當精進;

他人不行三昧,我行三昧。

當作是學。

他人愚惑,我行智慧。

其能觀察分別其法者,邪見消滅,餘者不生。」

是時,均頭受如來教已,在閑靜之處,思惟挍計,所以族姓子,出家學道,著三法衣,修無上梵行:生死已盡,梵行已立,所造已辦,更不復受有,如實知之。

是時,均頭便成阿羅漢。

爾時,均頭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第 10 經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地獄眾生受其罪報,極至一劫,或有其中間夭者;

受畜生罪報,極至一劫,其間有中夭者;

受餓鬼報,極至一劫,其間有中夭者。

比丘當知,鬱單曰人壽千歲,無有中夭者。

鬱單曰:四大洲之一,位於須彌山之北,大海中之方形陸地,其土居民面形亦方。此洲人壽千歲,衣食自然,惟無佛法。亦作「鬱單越」。

所以然者,彼土人民無所係屬,設於彼命終,生善處天上,無有墮落者。

弗于逮人民壽五百歲,亦有中夭者;

弗于逮:此世界的四大洲之一。此洲人身形殊勝故名身勝洲。另譯為「東勝身洲」、「弗婆提」。

瞿耶尼人民壽二百五十歲,亦有中夭者;

瞿耶尼:此世界的四大洲之一。以牛代貨幣故名牛貨洲。另譯為「西牛貨洲」、「拘耶尼」。

閻浮提人民極壽百歲,亦有中夭者多。

閻浮提:此世界的四大洲之一,我們居住於此。另譯為「南瞻部洲」、「閻浮洲」。

正使人壽命極至十十,人民之兆以壽十十,其行不同,性分各異。

初十幼小,無所識知;

第二十少多有知,猶不貫了;

第三十欲意熾盛,貪著於色;

第四十多諸伎術,所行無端;

無端:沒有起點和終點。

第五十解義明了,所習不忘;

第六十慳著財物,意不決了;

第七十懈怠憙眠,體性遲緩;

第八十無有少壯之心,亦無榮飾;

第九十多諸病痛,皮緩面皺;

第十十諸根衰秏,骨節相連,多忘意錯。

比丘知之,設人壽百歲,當經歷爾許之難。

設人壽百歲,當經三百冬、夏春、秋,計其壽命,蓋不足言。

若人壽百歲,當食三萬六千食,其間或有不食時:瞋不食,不與不食,病不食。

計彼食與不食,及飲母乳,取要言之,三萬六千食。

比丘!若人壽百歲其限歲數,飲食之法其狀如是。

比丘當知,閻浮地人民,或壽極長與無量壽等。

過去久遠不可計世,有王名療眾病,壽命極長,顏色端正,受樂無量。

爾時,無疾病、老、死之患。

時,有夫婦二人生一子,子便命終。

是時,父母抱舉令坐,又持食與,然彼子不飲、不食,亦不起坐。

何以故爾?

以命終故。

是時,彼父母便生此念:『我子今日何為瞋恚,不肯食飲,亦不言語?』

所以然者,由彼人民不聞死亡音響之所致也。

爾時,彼父母便復念曰:『我子今已經七日不飲、不食,亦復不知何由默然?我今可以此因緣,往白療病大王使知。』

是時,父母往至王所,以此因緣,具白大王。

是時,大王便作是念:『今日已聞死亡音響。』

王告之曰:『汝等可持此小兒到吾所。』

爾時,父母即抱小兒至國王所。

王見已,告父母曰:『此兒已命終。』

時,父母白王言:『云何名為命終?』

王告曰:『此兒更不行起、言對、談說、飲食、戲樂,身體正直,無所復為,故名為命終。』

是時,夫婦復白王言:『如此之變,當經幾時?』

王告之曰:『此兒不久身體爛壞,膖脹臭處,無所復任。』

爾時,父母不信王語,復抱死兒,還至家中,未經幾時,身體盡壞,極為臭穢。

是時,父母方信王語云:『此兒不久身體膖脹,盡當壞敗。』

是時,夫婦復抱此膖脹小兒至國王所,而白王言:『唯然,大王!今持此兒奉貢大王。』

時,父母亦不啼哭。

所以然者,由不聞死亡之音故。

是時,大王剝取其皮,而作大鼓,復敕作七重樓閣,持此鼓安處其上,即敕一人:『汝當知之,令守護此鼓,百歲一擊,無令失時。』

受王教誡,百歲一擊。

時,諸人民聞此鼓音,怪未曾有,語諸人曰:『何者音響,為是誰聲,乃徹於斯?』

王告之曰:『此是死人皮之響。』

眾生聞已,各興念曰:『奇哉!乃聞此聲。』

汝等比丘,爾時王者,豈異人乎?莫作是觀。所以然者,爾時王者,即我身是也。

以此知之,昔日閻浮地壽命極長,如今閻浮地人民極為短命,滅者難限。

所以然者,由殺害多故,致命極短,華色失乎!由此因緣,故致變怪。

比丘當知,閻浮地五十歲,四天王中一日一夜。

計彼日夜之數,三十日為一月,十二月為一歲,四天王壽命五百歲,或復有中夭者。

計人中之壽十八億歲,還活地獄一日一夜。

計彼一日一夜之數,三十日為一月,十二月為一歲,還活地獄極壽千歲,復有中夭者。

計人中之壽三十六億歲,計人中百歲,三十三天一日一夜,計彼日月年歲之數,三十三天壽千歲,其間或有中夭者。

計人中之壽三十六億歲,阿鼻地獄中一日一夜,復計彼日月之數,三十日為一月,十二月為一歲,計彼日夜之數壽二萬歲,計人中之壽,壽一拘利。

如是,比丘!計此之壽轉轉增倍,除無想天。

無想天壽八萬四千劫,除淨居天不來此世。

是故,比丘!勿懷放逸,於現身上得盡有漏

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三

經言「百歲當經三百冬夏秋」,謂冬夏秋各一百,故言三百;而不言春者,此順西域三時也。言三時者,寒熱雨三也。言冬即彼寒時,夏即彼熱時,秋即彼雨時。然彼三時各四月,計一年有十二月。今以冬夏秋擬彼三時,而月數少,蓋譯者不善方言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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