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隨觀 (開印阿闍梨)

受隨觀

比丘們,什麼是「於受隨觀受而住」呢? 

比丘們,比丘當感受 樂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樂受;當感受 苦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苦受;當感受 不苦不樂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不苦不樂受。 

當感受到 有欲望 樂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到有欲望的樂受;當感受到 沒有欲望 樂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到沒有欲望的樂受。 

當感受到 有欲望 苦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到有欲望的苦受;當感受到 沒有欲望 苦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到沒有欲望的苦受。 

當感受到 有欲望 不苦不樂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到有欲望的不苦不樂受;當感受到 沒有欲望 不苦不樂受 的時候,知道自己在感受到沒有欲望的不苦不樂受。 

這樣,他或於內在受隨觀受而住,或於外在受隨觀受而住,或於內在、外在受隨觀受而住; 

他或於受隨觀生法,或於受隨觀滅法,或於受隨觀生滅法; 

他也可以持續繫念這感受,對此世間(內、外受)只是保持智和念而沒有依賴和執取。 

比丘們,這就是比丘於受隨觀受而住了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有欲望(Sāmisaṃ)=過著以五欲為食(pañca-kāma-guṇāmisa-nissitā)的在家生活 無欲望(Nirāmisā)=過著以遠離欲望(nekkhamma-sita)的出離生活 《念處經註釋》(1.279): 有欲望之樂:依五欲功德為食(餌 āmisa)所生,六種依在家的喜受。 (五欲功德:眼見色、耳聽聲、鼻嗅香、舌嚐味、身接觸產生的愛染) 無欲望之樂:六種依遠離的喜受。 (例如出家遠離塵囂體驗到寧靜;禪修時體驗到近行定) 有欲望之苦:六種依在家的憂受。 無欲望之苦:六種依遠離的憂受。 (例如原本禪修時可以體驗到近行定,這次的禪修無法體驗到近行定而感到挫折) (不要去排斥出離的苦受,只要如實地知道就可以了。) 有欲望之不苦不樂:六種依在家的捨受。 無欲望之不苦不樂:六種依遠離的捨受。 Sāmisa 【形】擁有肉體,有欲望的,塗滿食物的。 Nirāmisā 非肉體的,沒有欲望的,沒有實質性的。 nekkhamma 放棄世俗生活 / 遠離、出離 -sita 仰賴、依止 geha-sita 與居家生活有關聯 (阿毘達磨把受分為五種:樂受、苦受、喜受、憂受、捨受。) (一般來說,身根上的,稱為樂受、苦受;心上的,分為喜受、憂受。) 《念處經註》(1.279): 隨觀生滅法:《無礙解道》(1.50)…。 《清淨道論》(Vism.631)引《無礙解道》(I.56): 由 無明集 而有 受集,以 緣集之義 而觀受蘊之 。 由 愛集...... 由 業集...... 由 觸集 而有 受集,以緣集之義而觀受蘊之 。 見生起之相者亦見受蘊之 ,見受蘊之生者而見此等 五相。 由 無明滅.... 由 愛滅...... 由 業滅...... 由 觸滅受滅,以緣滅之義而觀受蘊之 。 見變易之相者亦見受蘊之 ,見受蘊之滅者而見此等 五相。 《清淨道論》(Vism.460): 1 與 善異熟身識(38)相應的受為「樂」。 2 與 不善異熟(54)為「苦」。 3 與此等六十二識相應的受為「喜」…(略)。 4 與二不善(30、31)相應的受為「憂」。 5 與其餘的五十五識相應的受為「捨」。 1「樂」(受)──有經歷可意觸的(境)的特相(iṭṭha 令人喜悅-phoṭṭabba 觸覺-anubhavana-lakkhaṇa);有使相應的(心,心所法)增長的作用(味);以身受樂為現狀(現起);以身根為近因(足處)。 2「苦」(受)──有經歷不可意觸的(境)的特相;有使相應的(心,心所法)的消沉的作用;以身的苦惱為現狀;以身根為因。 3「喜」(受)──有經歷可意所緣的特相;有以各種方法受用(sambhoga 感官享受、愉快)可意行相的作用;以心的愉快為現狀;以輕安為近因。 4「憂」(受)──有經歷不可意所緣的特相;有以各種方法受用不可意行相的作用;以心的苦惱為現狀;只以心所依處為近因。 5「捨」(受)──有中捨(不苦不樂)受的特相;有使相應的(心、心所法)不增長不消沉的作用;以寂靜的狀態為現狀;以離喜之心為近因。 《清淨道論》(Vism.591): (二)現起非色法的方法 如果那瑜伽者以 諸門(tena tena mukhena)把握色(rūpam pariggahetvā),而後去 把握非色(arūpam pariggahetvā),然因更精細(sukhumattā arūpaṃ)的非色(arūpaṃ)不能現前(naupaṭṭhati),但他不可放棄重任(修行),必須把色數數觸知(sammasitabbaṃ 接觸、徹底知道)、作意(minasikātabbaṃ)、把握(patiggahetabbaṃ)、確定(vavatthapetabbaṃ 分析、固定)。當他對於 次第澄清、去結、而極清淨之時,則 以彼(色)為所緣非色 法亦自明了。 譬如有眼睛的人,對不淨的鏡好看他面相,然不見相,但他並不以為「不能見相」而丟了鏡,卻數數摩擦,當他把鏡子擦得非常乾淨時,他的相也自明了。…其次對於這樣把握了極清淨色(的瑜伽)者,由觸、受、或識的三種行相而現起非色法。怎樣的呢? (1)(由 現起非色法) 先說有人以「地界有凝固之相」等的方法而把握諸界,以 最初衝擊的觸(paṭhamābhinipāto phasso),與彼相應的 為受蘊, 為想蘊,與觸俱的 為行蘊, 為識蘊。同樣的,於 中,以地界有凝固的相......乃至於 入息出息,以地界有凝固的相(等的方法而把握諸界者),而 最初現起衝擊的觸,與彼相應的 為受蘊......乃至 為識蘊。如是由觸而現起非色法。 (2)(由 現起非色法) 有人以地界有凝固之相,經歷 彼(以地界為)所緣作用(tadārammaṇa-rasa-anubhavanaka 經歷-vedanā)的 為受蘊,與彼相應的 為想蘊,與彼相應的 為行蘊,與彼相應的 心智 為識蘊。同樣的,於髮中,以地界有凝固之相......乃至於入息出息,以地界有凝固之相者,現起享受彼所緣之味的受 為受蘊......乃至與彼相應的心為識蘊。如是由受而現起非色法。 (3)(由 現起非色法) 有人以地界有凝固之相,認知 (以地界為) 所緣的識(ārammaṇa-paṭivijānanaṃ viññāṇaṇ)為識蘊,與彼相應的 為受蘊, 想蘊, 為行蘊。同樣的,於髮中,以地界有凝固之相......乃至於入息出息,以地界有凝固之相者,現起知 識所緣的識 為識蘊,與彼相應的受為受蘊,想為想蘊,觸與思為行蘊。如是由識而現起非色法。 茲當說明:於髮等的四十二界的部分中的各各四界,則以同樣的方便,即於業等起的髮,以地界有凝固之相等的方法,而於其他的眼界等的色的把握之門,則以完全不同的方法。因為對於如是把握了極清淨的色的人,由三種行相而得明了非色法,所以只有由把握清淨之色者而能作把握非色的努力,實無其他之人。如果現起一色法或二色法之時,便捨色而取非色,則將退失業處,如於地遍修習的解釋中所說的山頂之牝牛相似;若以把握極清淨的色而作把握非色的努力者,則得使[毗婆舍那之]業處增長廣大。他這樣的由觸等所現起的四種非色蘊而確定為「名」,為彼等(非色法)的所緣的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而確定為「色」。 他這樣把十八界、十二處、五蘊一切的(欲、色、無色的)三地之法而確定為名與色二種,正如以劍劈開箱子或破裂多羅樹幹為二相似,於是他獲得結論:除了名色之外,更無其他的有情、補特伽羅、天或梵天等。
參考資料: 念住經講要, 開印阿闍梨 《念住經》講要(七)寂靜禪林 開印比丘主講 (8m30s-55m44s) 《念住經》講要(八)寂靜禪林 開印比丘主講 (0m0s-20m50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