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看以前的照片,有時候會覺得,照片裡的自己既熟悉,又有些陌生。 外貌不同了,當年在意的事情,現在未必還放在心上。曾經深信不疑的想法,也可能早已改變。 但我們仍然自然地說: 「這是以前的我。」 身體會變,感受會變,思想與習慣性反應也會變。那麼,從以前到現在,一直在經歷這些變化的,是誰? 前幾篇,我們依序觀察了色、受、想、行。 當我們發現,這些身心活動都不能被認定為固定不變的我,一個更深的想法可能浮現: 「這些都只是我所經驗的。真正的我,應該是那個知道這一切的意識吧?」 彷彿身體是一間房子,裡面住著一個自己。 它透過眼睛看、透過耳朵聽,經歷喜怒哀樂,也看著身體逐漸老去。 這個藏在身體裡、知道一切的,會不會才是真正的我? 從「想怎麼做」,到「如何知道」 上一篇談到「行」,從想解釋、想反駁、想耐心傾聽的意圖,觀察心如何推動言語與行動。 這一篇,我們再看另一個面向: 我們如何看見眼前的事物、聽見周圍的聲音,又如何知道心中浮現的念頭? 佛法所說的「識」,涉及對不同對象的識知。 依感官與認知能力,以及相應的對象,區分為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 看見形色,涉及眼識;聽見聲音,涉及耳識;知道回憶、想像等心理內容,則涉及意識。 本文標題使用的「意識」,是日常較廣泛的說法。 佛法六識中的「意識」,則有特定意義,是六識之一。 以他人對我們說話為例:聽見聲音,涉及耳識;辨認話語的意思,涉及「想」;生起不舒服的感受,涉及「受」;想要辯解,則涉及「行」。 這些面向緊密交織。區分它們,是為了方便觀察,並不是把一次對話拆成固定、依序發生的步驟。 眼睛後面,真的存在著一個觀看的我嗎? 我們很習慣說: 「我看見一朵花。」「我聽見有人叫我。」 這些說法讓溝通變得方便,也容易讓我們形成一種想像:眼睛與耳朵只是接收訊息的窗口,裡面還有一個共同的主人,負責觀看與聆聽。 但如果回到當下的經驗,我們實際能觀察到什麼? 看見一朵花,離不開眼與眼前的形色等條件;聽見鳥叫,離不開耳與聲音等條件。 不同的條件,生起不同的識知活動。 《雜阿含經》第306經說: 「眼、色緣生眼識。」 經文也將同樣的觀察延伸到其餘五識,包括依意與法而生的意識。這裡的「法」,指意識所對的對象,例如回憶與念頭。 這讓我們有機會重新檢視原本的直覺。 我們能觀察到依條件發生的看見、聽見與識知。 但在這些活動之外,是否還能找到一個獨立存在、統一接收所有經驗的主人? 值得追問的,不只是意識位於身體的哪個部位,更是:我們是否把依條件發生的識知活動,誤認為一個藏在身體裡的固定實體? 從小到現在,都是同一個「我」在經歷嗎? 即使理解「識」依條件而生,心裡可能仍然覺得: 「可是,從小到現在,明明都是我在經歷人生。」 這份熟悉感很有說服力。 我們記得童年的家、求學時的朋友,也知道某些決定如何影響後來的人生。 不同時期的經驗,並非彼此毫無關聯。 但經驗有所延續,就足以證明有一個從未改變的意識嗎? 回想童年,是此刻浮現的回憶;看見舊照片,是此刻發生的觀看。 它們讓我們與過去連結,卻不能只憑這份連結,就斷定當年的識與此刻的識,是同一個恆常不變的實體。 我們可以承認記憶與人生的延續,同時進一步分辨: 「這些經驗彼此相連」,與「其中有一個永遠不變的我」,是兩個不同的判斷。 再看看此刻的經驗,也會發現變化一直在發生。 剛才看著照片,接著聽見門外的聲音,然後想起一段往事。 原本知道自己正在閱讀,過了一會兒,才發現心早已想到別的地方。 識知的對象在變,識知的經驗也隨之改變。 能觀察念頭的,會不會才是真正的我? 練習觀察身心之後,我們可能進一步想: 「念頭會變,所以念頭不是我。但能察覺念頭的那個覺知,應該就是我吧?」 這個疑問值得仔細看。 當我們察覺「自己正在生氣」,確實與完全被怒氣牽著走有所不同。 這份察覺,讓我們有機會停一下,重新選擇如何回應。 但能察覺念頭,是否就表示有一個永遠不變的觀察者? 可以繼續觀察:察覺念頭時,是否有時清楚、有時模糊?是否也會分心,甚至過了很久,才發現自己一直在反覆回想某句話? 察覺的經驗,同樣有值得觀察的變化。 這些變化,不能只靠幾個例子就回答所有關於意識的問題;但它們提醒我們,不能只因為能察覺念頭,就認定背後必然存在一個獨立、恆常的知者。 這裡值得進一步檢視的是:從「能察覺念頭」,到「有一個不變的我在察覺」,是否多了一層認定? 有時候,我們不再把念頭當成自己,卻轉而認為:「念頭背後,那個知道的才是真正的我。」 這時,也可以繼續觀察:這份「知道」如何發生?它是否也依賴條件、隨之變化? 從無常、苦,到空、非我 識依條件生起,也隨條件與對象而變化。從這裡,可以理解識的無常。 而當我們把某種狀態認定為真正的自己,它的變化便可能帶來困擾。 例如,某次靜坐時,心很清楚,念頭也少。我們可能覺得: 「這才是原本的我。」 後來再次靜坐,心卻散亂,往事與煩惱不斷浮現。於是開始失望: 「為什麼回不去了?」 「是不是我退步了?」 心清楚時,可以知道它清楚;心散亂時,也可以知道它散亂。但如果我們緊抓著清明的經驗,要求它持續,並以此判斷自己是否找回了真正的我,就容易因為狀態改變而不安。 從這裡,可以體會執取識所帶來的苦:我們希望某種經驗永遠持續,它卻無法依照期待保持不變。 再進一步看,識也不能被理解為離開其他身心活動,仍能獨立存在的主人。 《雜阿含經》第39經指出,若主張識離開色、受、想、行,仍有來去、安住與生起,便只是言說,無法如實說明。 這是理解「空」的一個入口:識知活動確實在發生,但其中沒有獨立、固定的自我。 既然識依條件生起,會變化,也無法完全依照我們的願望運作,就不宜把它認定為恆常不變、能自在主宰的我。 從無常、苦,到空、非我,我們逐步檢視的,是那個原本很自然的認定: 「知道這一切的,一定是一個始終不變的我。」 留意「知道」如何發生 下一次坐下來休息,可以試著留意幾個平常不太注意的片刻。 看見眼前的光影。聽見周圍的聲音。察覺心裡浮現了一段對話。 不必急著排除念頭,也不必要求心一直維持清楚。先看看:此刻知道的是什麼?當對象與條件改變,經驗又如何改變? 如果浮現「這個知道的才是我」的想法,也可以留意:這個想法在什麼情況下出現?我們是否又想從變動的經驗中,找到一個不變的自己? 這樣的觀察,不必急著得到答案。可以先把「一定有一個我在背後知道」的認定放一旁,仔細看看實際發生的經驗。 不急著把意識認定為真正的自己 回到那張舊照片,我們仍然可以說: 「這是以前的我。」 這句話連結了記憶、關係與一路走來的人生。 但我們不必只憑這份熟悉感,就認定有一個從未改變的意識,始終住在身體裡。 佛法對「識」的觀察,讓我們把注意力放回具體經驗:看見如何發生,聽見依靠什麼,念頭如何被知道。 我們可以繼續看、繼續聽,也練習覺察自己的身心,而不急著把這些識知活動,認定為藏在身體裡、始終不變的自己。 經文閱讀: 《雜阿含經》第306經:六識緣生與身心活動的觀察 《雜阿含經》第39經:識與色、受、想、行的關係